索引号: | 053667474/2022-250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01 |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AJDD00-2022-0006 | ||
文件编号: | 建政函〔2022〕49号 |
《建德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2-04-07
14:57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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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德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管理办法》(建政函〔2022〕49号,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办法》的对象是哪些,能享受哪些待遇?一起来看关于《办法》的解读。
解读1
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参照选拔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建德实际,制定出台了《办法》。
解读2
享受建德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几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多少人?
享受建德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控制在10名以内。
解读3
选拔推荐范围和对象是哪些?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我市工作两年以上,近五年来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新型实用人才。
《办法》第三、四、五、六、七条明确了选拔推荐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新型实用人才的基本条件、专业条件。
解读4
经批准的享受建德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能享受哪些待遇?
(一)一次性发放津贴2万元。
(二)在申报科技项目和科研经费等方面,有关部门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三)可参照杭州市E类人才享受建德市级相关政策。
特殊津贴在建德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解读5
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余凯杨
联系电话:64090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