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633/2022-267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9-26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00-2022-0009
文件编号: 建政函〔2022〕113号
《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德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2-10-10 10:11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近日,《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德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政函【2020】11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印发,《若干意见》的支持方向是什么?《若干意见》的扶持范围和对象是哪些?一起来看关于《若干意见》的解读。

解读1

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建筑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劳动就业的同时,也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我市制定了《若干意见》,希望通过改革创新,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解读2

政策具体条款是什么?

《若干意见》从支持企业发展、促进行业升级、积极服务指导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政策。

一、支持企业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鼓励企业通过资质升级、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视情况给予200万元-5万元的奖励;同时鼓励企业发扬建筑业优秀示范精神,积极开拓市场,创优夺杯,打造特色品牌,建立良好建筑秩序,对获得对应级别品牌工程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万元的奖励。(如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企业资质从一级升到特级的奖励200万元)

二、促进行业升级,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鼓励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培育产业工人,推进绿色、节能的建筑工业化。对满足要求的装配式建筑建设单位给予2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如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三、积极服务指导,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建立平台服务机制,强化体系建设,鼓励平台单位积极服务建筑业企业。

解读3

扶持范围和对象是哪些?

本意见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建筑业企业:

1.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切实履行申请承诺,诚信守法经营;

3.在建德市开展建筑业相关业务,且纳入建德市建筑行业统计体系,并能如实提供相关数据信息;

4.一年内没有因重大违规问题受到过处理。

企业同一项目涉及多项奖励的按就高原则享受;上级或市本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解读4

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本意见自 2022 年 10 月 27 日施行,施行期限 3 年,扶持奖励政策按年兑现,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

解读机关: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倪国芳

联系方式:0571-89607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