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及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2-01-22 14:12 来源:寿昌镇 浏览次数:

根据建德市民政局建民字〔2020〕59号《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及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决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3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82元,最低补差为每人每月265元。

(二)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45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98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16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06元。

(三)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46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38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80元调整为1790元;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按照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儿童按照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差额的30%发放生活补贴。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原文通知链接:

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及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