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黄麂 一位老人 一场春日里的听证会
时间:2026-04-01
09:0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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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春山可望,万物生机勃发,正是野生动植物繁衍生息的关键时节。建德市检察院将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搬进了莲花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就一起非法狩猎案听取各方意见。莲花镇人大主席丁能权受邀主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及检察干警共同参与。
年近七旬的汪某某是莲花镇某村村民。2026年1月底至2月初,他在明知自身无狩猎资质的情况下,使用猎夹在山上捕获野生动物一只。经鉴定,被捕获的野生动物系黄麂,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同时也是浙江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而汪某某所用的猎夹,正是法律明令禁用的工具。
案发后,汪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诉还是不诉?听证人员就此展开了充分讨论。“汪某某平时在村里老实本分,这次确实是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村书记说道。
听证人员一致认为,案件处理既要不枉不纵,也要兼顾情理温度,汪某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考虑到其真诚悔罪,且主动赔偿损失,社会危害性较小,建议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承办检察官表示,将认真吸纳听证评议意见,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依法审慎作出处理决定。
“野味不可食、猎具不可用、违法必追责”。一次听证,是一次案件的办理,也是一次法治的播种。建德市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人大+检察”工作模式,推动听证活动在镇街开展、向民生聚焦,以高质效履职赋能基层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