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领导 人大常委会领导 市政府领导 政协领导
李 俊

职务: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分管范围:

负责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老龄、库区移民、妇女儿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移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市民族宗教局、市社科联、市档案馆、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残联、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


个人简介:

女,汉族,1972年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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