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2002516430G/2026-10106201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7-14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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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2025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时间:2026-07-14 10:13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3]40号)、《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管理的意见》(杭民发[202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德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建民字[2022]6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建德市2025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度,建德市福彩公益金预算安排数合计3669.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35.16万元,本年预算收入3034.07万元(其中:省级及以上福彩公益金预算收入1205.54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预算收入1578.53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预算收入250万元)。2025年福彩公益金支出2464.53万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补助的福彩公益金支出1018.35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支出1196.18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支出250万元。

二、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县级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50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20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30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支出220万元,用于购买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标准为30元/人,该项目2025年总支出440万元,惠及15万老年人。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支出30万元,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该项目2025年共投入141.19万元,惠及17649名残疾人。

(二)市级补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196.18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745.67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450.51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支出745.67万元。

(1)资助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改造提升136.47万元(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419.52万元)。建成1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41家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改造提升,为老年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

(2)资助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97万元。汇泉馨安家园养老院、寿昌钱江缘颐养院2家特困休养机构,按照二级养老院、护理型养老院的标准做好机构安全设施、基础设施优化提升。

(3)资助村社级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补助59.49万元。为139家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补助,大力推进“幸福方桌”爱心助餐扩面提质行动。

(4)资助安居守护项目27.89万元(另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32.21万元),为2023年、2024年安居守护项目尾款。

(5)资助认知症专区建设12.1万元(另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92.9万元),新增认知症床位70张。

(6)资助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补助412.72万元,为三家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

2.社会公益类项目支出450.51万元

资助5家骨灰堂建设补助450.51万元,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项目推进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省级及以上补助的福彩公益金支出1018.3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6.86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860.79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43.66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31.5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82.4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支出860.79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10万元)

(1)资助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改造提升419.52万元(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36.47万元)。建成1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41家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改造提升,为老年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

(2)资助村社级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补助10万元。新建2家老年食堂,4家助餐点,有效解决老人用餐难问题。

(3)发放高龄津贴301.52万元。2025年全年发放高龄津贴2407.88万元,惠及2万名高龄老人。

(4)资助安居守护项目32.21万元(另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27.89万元),为2023年、2024年安居守护项目尾款。

(5)资助认知症专区建设92.9万元(另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12.1万元),新增认知症床位70张。

(6)购买社会福利院消防安全管理终端设备1套,4.64万元。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支出43.66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7.86万元)

(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35.8万元,为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

(2)用于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含直接服务人员能力培训)项目1个,金额7.86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7.86万元)。

3.儿童福利类项目支出31.5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9万元)。

(1)发放助学金9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9万元),对符合补助条件的10名在校大学生给予1万元/人/年助学款。

(2)残疾儿童康复项目22.5万元,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补贴和困难家庭康复生活补贴。

4.社会公益类项目支出82.4万元

(1)社会组织培育补助支出59.04万元,资助11个项目,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社区服务等相关社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开展困难群众帮扶支出11.4万元。为全市8000多户困难群众开展救助帮扶服务,改善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

(3)建设1家市级民生服务综合体支出11.96万元。

三、监督检查情况

民政、财政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内部审计、项目检查、绩效评价等方式,确保资金能够充分体现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福祉事业中取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我市将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建德市民政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