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公告之日起至竞价日前,标的以现状进行展示、接受咨询。
看标联系:13362185198
许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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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标的以现状为准,使用面积以实际为准。产权所有人仅提供商铺租赁服务,竞得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竞得人实际经营所需证照能否办理,由竞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产权所有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及
义务。
3、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必须遵纪守法,合理使用,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用途;
(2)不得随意翻建房屋或私自搭建其它建筑;
(3)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并落实消防、安全等措施,按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合理堆放物品;
(4)对承租的资产负有检查、维修、通知、配合的义务。
(5)卫生保洁、物业管理费(物业费:3.5元/㎡/月)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保持租赁场所及周围环境的卫生整洁。
4、租赁期间,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否则视作违约,产权所有人有权收回标的并对已收取的租金
等不予退还。
5、竞得人需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的,须事先向产权所有人报备。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
构,不得影响房屋质量。租赁到期后,可移动且不影响和损害房屋安全的前提下,竞得人投入的装修
(饰)和置办的物件可自行拆除。室内装潢固定设施部分竞得人不得擅自拆除或人为破坏,无偿归产
权所有人所有。如产权所有人需要可拆卸,竞得人必须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产权所有人。
6、租赁期内,因竞得人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附属物损坏的,应自行修复或赔偿。因竞得人发
生火灾等情况,造成对房屋的损毁及给他人造成损失,其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7、水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装修、维修、水电、人
工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投诉纠纷等由竞得人负责。
8、竞得人在租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影响附近单位、居民的工作、生产、
生活等。
9、在租赁使用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租赁即自行终止。如遇政策调整、政府城建规划需拆迁或其
它原因,导致租赁无法继续履行时,产权所有人提前1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
搬迁,交回承租房屋。未满租赁期的已缴剩余款项,按日计算由产权所有人退回竞得人(不计息)。
10、租赁使用期满,竞得人结清应付水电等费用,同时将承租资产完好无损的交回产权所有人,
并经验收合格,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若竞得人在租赁期间违约,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承担责任并扣除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竞得人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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