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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消费维权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26-02-24 09:26 来源:市场监管局

    一、投诉举报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总体数据:2025年,建德市市场监管局系统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信访14410件。其中投诉8073件,占比56.02%,共挽回经济损失122.47万元;举报6253件,占比43.39%;咨询84件。

    2.网购数据:2025年,共接收网购投诉举报11431件,占投诉举报的79.33%;其中网购投诉6515件,占诉的80.70%;网购举报4916件,占举报的78.62%。

    (二)信息来源情况

    1.按照信息来源分类:“民呼我为”信访平台转办基层事项651件,网信件94件,全国12315平台转办13665件,本局投诉举报窗口受理来人来访 43件,110联动75件。

    2.按照接收方式分类:



    二、投诉举报分析

    (一)投诉件分析

    2025年,全市共受理投诉8073件。从投诉对象分析:商品类投诉共7429件,占比92.02%。商品类投诉前五名品类连续两年保持一致,表明消费投诉的热点领域持续集中。其中服装鞋帽投诉3270件,占商品类投诉44.02%,食品投诉1127件,家居用品投诉901件,儿童用品投诉265件,家用电器投诉203件。服装鞋帽类投诉规模突出,反映出该品类在质量、宣传或售后服务等方面仍存在普遍性问题。整体来看,投诉结构保持稳定,服装鞋帽仍是治理重点,而家用电器等品类的投诉动态也需予以前瞻性关注。

    服务类投诉共644件,占比7.98%。服务类投诉位居前五位的是互联网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销售服务、文化娱乐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互联网服务投诉多为网络游戏消费纠纷,为下阶段关注重点。而教育培训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消费投诉量降低,体现预付式治理成效。服务消费投诉中,无群体投诉和涉外投诉。

    (三)举报件分析

    举报件共受理6253件。从举报对象分析,商品类举报5647件,占比90.31%。服务类举报606件,占比9.69%。从举报问题类别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量为2395件,占比最高达38.30%;广告违法行为举报1441件,占比23.04%;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606件,占比9.69%。

    三、热点问题分析

    (一)消费诉求升级与供给侧服务短板的冲突日益显性化。维权焦点正从传统的“质量不合格”单一维度,快速向售后服务、合同履约、人身权利(如个人信息泄露)、计量诚信(缺斤短两、计价不透明)及安全保障(产品设计缺陷、场所隐患)等复合型、体验型诉求扩散。这标志着消费者权利意识进入“精细化”“全面化”新阶段,对公平交易、知情权、个人信息权、安全保障权的诉求空前高涨。反观大量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电商和线下服务商,其经营理念、管理规范、客服体系仍停留在“一次售卖”的初级阶段,服务质量升级速度远远跟不上消费需求升级速度,导致摩擦剧增。

    (二)高速发展的数字经济与相对滞后的治理能力之间的张力。涉及消费纠纷的企业在行业分布上呈现一定集聚性,多集中于电子商务、网络科技等新业态为主,维权主战场线上化与监管模式线下化的根本矛盾。网购投诉举报占比较高标志着消费争议的发生场景、证据形态、主体关系已发生迁移。当前以属地管辖、现场核查、书面材料为主的传统监管执法模式,在面对跨区域、虚拟化、证据电子化、平台责任复杂的网络交易时,出现“效能衰减”。

    (三)投诉调解结构复杂化与调解机制效能不足并存。纠纷类型结构日益复杂,电商等跨区域消费协调难度大,且在部分领域(如食品)中,消费者诉求与经营者法定义务之间常出现显著落差。例如,消费者购买低价食品后,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条款,主张500元或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导致双方诉求差距悬殊、难以调和。在实际处理中,消费者往往首先与商家自行协商,但因情绪对立、沟通不畅,初次协商易陷入僵局。进入行政调解阶段后,双方仍多持坚持己见、互不退让的态度,形成对峙,致使调和难度进一步加大,传统调解模式面临较大挑战。

    四、对策建议

    (一)应对诉求升级:推动供给侧服务提质与维权引导。一是开展经营者合规培训:针对贸易、科技、服饰、食品等投诉举报集中的行业,组织开展合规经营培训,重点讲解售后服务规范、合同条款拟定、计量诚信等内容,提升中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和合规意识。二是建立重点领域服务标准:针对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等高频投诉品类,制定并推广售后服务标准(如退换货时限、维修响应速度);针对互联网服务、餐饮住宿等行业,明确合同必备条款和权利义务边界,减少因约定不明导致的纠纷。三是加强消费者维权引导:通过官方公众号、宜居建德等渠道,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明确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和主张程序,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

    (二)适配数字经济:升级监管模式与技术赋能。一是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畅通电商平台数据分享,实现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质量违法等行为的大数据监测和智能预警;明确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平台对入驻商家进行实名核验和资质审核,建立违规商家清退机制。二是强化技术赋能监管:发展电子证据固定等技术,解决网络交易纠纷中证据获取难、认定难的问题;针对跨区域网络交易,简化案件移交流程,提高执法效率。三是优化区域监管资源配置:在电商集中区域实施精准监管;将投诉举报数据与监管工作联动,对高频违法主体和领域开展靶向整治,将 “数据富矿” 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提升调解效能: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是聚焦源头化解消费纠纷:对合法合理的消费纠纷,优先引导双方通过消费纠纷“一键和解”平台协商解决,提高调解效率。开通企业ODR线上纠纷化解机制,畅通消费者与商家直接沟通的渠道。二是强化专业调解能力建设:针对食品、电商等复杂纠纷领域,提供专业调解服务;加强调解员培训,提升对新型纠纷(如个人信息泄露、产品设计缺陷)的处理能力和法律适用水平。三是建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加强与法院、仲裁机构、行业协会的协作,推动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鼓励经营主体加入行业调解组织,实现纠纷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