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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26-01-19 12:04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近期,建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糕点、酒类、调味品等共23大类食品1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8批次,不合格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噻虫嗪,噻虫胺。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联苯菊酯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晓斌水果经营部销售的A级-金香露蜜桔(中)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时新水果经营部销售的B级-砀山酥梨(大)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艳水果经营部销售的B级-砀山酥梨(大)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噻虫嗪,噻虫胺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艳水果经营部销售的A级-香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xlsx

    建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2期).pdf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1.联苯菊酯

    联苯菊酯,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多种叶面害虫有效,包括鞘翅目、双翅目、异翅亚目、同翅目、鳞翅目和直翅目害虫;对某些种类的螨虫也有效。适用作物包括谷物、柑橘、棉花、果树、葡萄、观赏植物和蔬菜。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性农药。急性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乏力、双手颤抖、心律不齐等,严重者深度昏迷或休克。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联苯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橘中联苯菊酯最大限量值为0.05 mg/kg。蜜桔中联苯菊酯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为防治柑橘木虱、蚜虫等害虫,违规加大联苯菊酯使用剂量、增加使用次数或缩短安全间隔期,致使桔子上农药残留量过高。同时,部分果农可能缺乏科学用药知识,施药方法不当,如喷雾不均匀、施药时间不合适等,也会导致联苯菊酯残留超标。也可能是桔子采收后,为保鲜、防腐和延长货架期,在储存、运输或加工环节违规使用含联苯菊酯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或者使用的包装材料受联苯菊酯污染,进而导致桔子中联苯菊酯残留超标。

    2.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又叫三氟氯氟氰菊酯、功夫菊酯。它的药效特点,抑制昆虫神经轴突部位的传导,对昆虫具有趋避、击倒及毒杀的作用,杀虫谱广,活性较高,药效迅速,喷洒后耐雨水冲刷,但长期使用易对其产生抗性,对刺吸式口器的害虫及害螨有一定防效,作用机理与氰戊菊酯、氟氰菊酯相同。不同的是它对螨虫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在螨类发生初期使用,可抑制螨类数量上升,当螨类已大量发生时,就控制不住其数量,因此只能用于虫螨兼治,不能用于专用杀螨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梨中最高残留限值为0.2 mg/kg。梨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存在超量使用、施药时间与方法不合理等问题,如随意加大剂量、临近收获期施药、药械落后致喷洒不均;环境方面,雨水淋洗不足、土壤农药残留等,使梨易吸收积累农药;收获和储存环节,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违规在储存环境施药等,同样会造成超标;此外,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不力,售卖不合格农药产品,也可能导致正常使用下出现超标情况。

    3.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咪鲜胺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也可以与大多数杀菌剂、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混用,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草皮及观赏植物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和铲除作用。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可能对水体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以咪鲜胺计)在梨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梨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主要涉及种植、环境与储存等多环节因素。种植时,农户超量使用农药防治病害,或未遵循安全间隔期提前采收,使梨积累药量超出标准;环境方面,土壤中既往残留的药物会被梨树根系吸收,而低温高湿等不利气候条件也会延缓药物降解,导致残留量增加;储存环节,违规使用含该成分保鲜剂或使用不当,易使梨吸收过多药物。此外,农资市场监管缺位、农户用药知识匮乏,同样可能致使正常使用下出现超标问题。

    4.噻虫嗪

    噻虫嗪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香蕉中噻虫嗪不合格原因可能:一是农药使用过量,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如蚜虫、飞虱等刺吸式害虫),可能违规加大噻虫嗪的用药量,导致农药残留超过国家标准限量;二是未遵守安全间隔期,农药施用后需经过一定时间降解(安全间隔期),才能达到残留限量标准。若提前采摘上市,残留药物未充分降解,导致超标;三是种植户知识缺乏或操作不规范,部分种植户对农药使用规范和安全间隔期缺乏了解,或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合规操作;四是供应链监管漏洞,销售环节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残留超标的香蕉流入市场;五是环境影响与农药特性,噻虫嗪具有内吸性和传导性,易在植物体内残留。若土壤或环境中的农药未完全降解,可能通过根系吸收间接导致果实残留超标。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香蕉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影响,尽管急性中毒风险较低,但需警惕慢性暴露风险。

    5.噻虫胺

    噻虫胺为具有广谱杀虫活性的新一代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土壤处理、叶面喷施和种子处理,防治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和蔬菜、柑橘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飞虱、椿象、蚜虫和烟粉虱。急性毒性分级为微毒。急性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噻虫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香蕉中噻虫胺超标的可能原因:一是农药使用不规范,如过量施用、未遵守安全间隔期或长期单一用药导致抗药性;二是土壤残留累积,因噻虫胺降解慢,若香蕉种植区域土壤污染未完全消解,可能导致香蕉通过根系吸收残留农药;三是环境因素,如土壤酸性或有机质低增强农药活性,灌溉不当促进根系吸收。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农药残留超标,需通过规范用药、土壤管理和加强监管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