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16828/2026-0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05 | ||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AJDD65-2026-0002 | ||
| 文件编号: | 建农〔2026〕3号 | ||||
建德市关于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6-01-12
09:08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运行制度保障体系,切实做到“厘权清单化,行权规范化,监权公开化”和“权力清单规流程,责任清单明任务,负面清单严约束”。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请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运行工作落实落细落严。
本通知自2026年2月5日起施行。
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