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828/2026-0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01-05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65-2026-0002
文件编号: 建农〔2026〕3号
建德市关于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6-01-12 09:08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运行制度保障体系,切实做到“厘权清单化,行权规范化,监权公开化”和“权力清单规流程,责任清单明任务,负面清单严约束”。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请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运行工作落实落细落严。

本通知自2026年2月5日起施行。

建农〔2026〕3号.pdf

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