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5年建德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2025年建德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5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谋划之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杭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建德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关于印发2025年杭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杭地灾防办〔2025〕3号)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等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一个目标、四个宁可”重要理念,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打牢“十五五”良好开局基础,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推进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能力、基层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地质灾害灾险情,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完成2个乡镇(街道)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及县域“一坡一卡”,实现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全覆盖。新建(更新)10处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点,核销1个存量隐患点。
二、重点防范时段和区域
(一)重点防范时段。
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中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雨后48小时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范围。
建德市的山区人口集聚区、旅游景区和低丘缓坡开发区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三)重点防范地段。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人口集聚区、旅游景区、农家乐、交通沿线、各类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场所、在建工程及临时工棚周边、农村切坡建房高陡边坡、小流域沟谷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全面完成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对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综合治理、数字管理、管理创新等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总结评估,确保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2.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清零。进一步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进度,规范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严格落实《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核销1个存量隐患点。对新发现新发生隐患点按照“即查即治”要求,及时开展综合治理,实现隐患点动态清零。
3.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系统总结“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成效,全面分析“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面临形势,开展专题研究,明确“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指标和重点工程。全面启动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
1.持续推进风险调查评价。完成建德市“一坡一卡”和2个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加快“一坡一卡”和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库建设,加强与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数据共享,健全地质灾害风险防御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准实时”联动工作机制。
2.持续做好专业监测。全面总结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工作成效,按照“新建一批、更新一批、淘汰一批”原则,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优化工程。完成10处监测点新建(更新)。严格落实已建成监测预警实验点的管护责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可靠、预警及时发布。对已过运维期或即将过维护期的监测预警实验点,落实运维资金和运维单位,每个运维期不少于3年。
3.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落实“即查即治”制度,将新增隐患点列入年度综合治理计划,因地制宜落实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强化治理工程在建期和试运行期质量监管,做好已竣工治理工程维护工作监督检查。强化治理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全过程闭环管理,切实提升治理工程质量,确保治理工程在汛期正常发挥作用。
4.持续推进“地灾智治”应用迭代升级。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等基础数据管理,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和决策的数据底座。定期组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开展“地灾智防”APP使用培训,提高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巡查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5.集中开展宣传培训演练。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人员培训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主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村(社区)风险区人员转移拉练,提升临灾避险能力。
(三)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三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变化情况,动态跟踪问题隐患整改,及时落实防范措施。全面核定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防范区分布及威胁(影响)范围、风险等级,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全要素信息。
2.扎实开展汛期预报预警。积极推进建德市地质灾害风险预警能力提升,升级完善“县级预警到村(点)”预警工作。扎实推进建德地质灾害风险“叫应叫醒”机制,实现全市地质灾害风险一体化预警,有效提高预报预警精准性和覆盖面。
3.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乡镇、村社短临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双十条工作举措(试行)》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作用,强化“基层末梢”特别是乡镇(街道)、村(设区)最小防御单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做好汛期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完善预报预警转移、联合处置等工作机制。
4.切实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推进建德市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与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省级试点,在技术方法、工作制度、标准规范和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标志性成果。收集10000个钻孔地质资料,更新建德市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和三维城市地质模型,推进建设城市地质数字化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市级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各司其职、加强沟通、高效联动。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好相关资金,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的实施。
(三)强化技术保障。建德市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要发挥专业和技术优势,为建德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有关科研机构、科研院所、技术支撑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研究,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治理等提供技术保障。
(四)强化宣传培训。建德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演练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