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辆新能源自卸车及其运输业务3年承包经营权项目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JDCQ20250324-0004 |
||
交易项目名称 |
新能源自卸车及其运输业务3年承包经营权竞租 |
||
产权类型 |
特许经营权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宇通牌ZKH3312P6BEV50B换电式纯电动自卸汽车10辆,发证日期:2025.3.5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24日8时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2日16时 |
||
承包年限 |
3年,承包期自成交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
成交价 |
起始单价*10辆 |
1.30万元/月/辆 |
加价规则 |
100元/次或其整倍数 |
|
竞买人条件 |
参与本次新能源重卡车及其运输业务承包经营权拍卖的竞买人,其资格须经审核。竞买人必须为企业法人公司,且主营业务为货运、物流等运输行业。公司应资信良好,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并在货运、物流行业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列入失信人名单的公司等,不得报名参与竞拍。 意向买受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
||
报名须知 |
(一)各标的车辆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注册登记日期、发证日期等详见竞价清单。 (二)买受人取得承包经营权后,除需按拍卖成交价计算交纳承包经营费外,另须按营业收入的3%交纳运营管理费,用于产权方对本业务的日常管理、维护等支出。具体结算方法及具体安排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在协议中明确。 买受人在承包期限内,以产权人名义且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运输业务,其所有运输收入须全额汇入产权人账户,并由产权人确认运营收入,产权人负责财务核算。 (三)本次拍卖的车辆及其运输业务承包经营费实行季度结算制度。在每季度末提前1个月缴清当季度的承包经营费。特别说明,在拍卖成交并签订协议后的7日内,买受人需提前预缴1个月的首期承包经营费。在三年承包期内,承包经营费标准保持不变,不进行调整。同时,运营管理费将按照经营收入的3%在季度末计算并扣除。增值税税率按运输行业9%标准执行。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产权人支付3年经营期保证金1.5万元/辆,不计付利息。 (五)车辆的基本保险费用归产权人承担并缴纳。 |
||
付款方式 |
按照《竞价须知》文件的要求缴纳竞价成交款等款项。 |
||
承包涨幅 |
无涨幅 |
||
窗体顶端
是否允许报起始价竞得 窗体底端
|
允许 |
||
注意事项 |
详见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竞价规则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3日9时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5年4月3日 11时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 100,000元 |
||
户 名: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30104016001168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64153480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按原路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权利人 |
名称 |
杭州建德经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及电话 |
电话:13805702103 祝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
|
交易平台 |
名称 |
建德市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平台(建易招标采购平台)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64198230/0571-64153480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建德经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纪委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延丰18357193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