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16828/2025-236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AJDD01-2025-0006 | ||
| 文件编号: | |||||
一、政策制定背景
农村集体资产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和“千万工程”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管理要求日益提高。为巩固改革成果,规范资产运营,防范管理风险,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建政办函〔2017〕75号)的基础上,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制定了本《实施意见》。新《意见》致力于构建更为系统、严密、高效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为我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2.财政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3.《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
5.《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围绕“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健全体系”三大方面,提出系统性管理措施:
(一)完善十项管理制度,筑牢管理根基
1.财务预决算制度:强调“量入为出、公开透明”,严格履行“五议两公开”程序,强化预算执行与决算监督。
2.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非现金”结算,严控现金使用,规范账户管理,严禁“小金库”,并建立大额存款(100万元起)竞争性存放机制。
3.财务票据管理制度:统一规范票据使用(推广电子收据),杜绝“白条”入账,严格票据领用、核销管理。
4.收支结报审批制度:实行“集体审账日”与“联审联签”制度,明确不同组织架构下的审批人员,严格报销时限。
5.非生产性开支制度:对招待费、差旅费、学习考察费等实行“定性、分类、限额”管理,严控开支标准和范围。
6.债务管理制度:依托“浙农经管”平台实施“红、黄、绿”三色风险预警,建立债务台账并动态公开,设置债务警戒线。
7.资产清产核资与交易制度:要求每年清产核资并录入平台,资产交易(5万元以上)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合同管理,明确租赁、发包期限上限。
8.对外投资制度:坚持审慎原则,要求执行“五议两公开”程序并报备,强调风险防控和集体资产控制权。
9.年度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收益分配顺序,规定公积公益金提取比例不低于净收益的30%,并列举不得列入当年分配的款项。
10.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整理、保管、查阅和销毁程序,确保档案安全与合规使用。
(二)构建五大监督体系,实现全程阳光运行
1.财务监督体系:每月15日前通过“浙农经管”“浙里办”及公开栏等多平台公开财务流水,重点项目逐笔公开。
2.民主监督体系: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一表决”,监事会全程监督,表决结果签字存档。
3.村务监督体系:明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审核、反映、解释、报告等职责,保障其履职权利。
4.审计监督体系:实行“一年一审”与“提级监督审计”,采用交叉审计、第三方审计等方式,强化结果运用与整改督办。
5.部门监督体系:加强农业农村、财政、纪委监委等部门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三)健全三项管理体系,压实管理责任
1.工作职责方面更加清晰:厘清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各自的管理与监督责任。
2.队伍建设方面更具保障:配强农经员和代理会计队伍(人均代理村≤5个),稳定村报账员队伍(报酬不低于村主职干部1/2),并纳入财政保障。
3.责任追究方面更加到位:依据相关法规,对村干部、代理人员、乡镇干部等的违规行为明确追责情形与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注意事项
本《实施意见》自2026年1月30日起施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建政办函〔2017〕75号)同时废止。
五、新旧《意见》主要差异
1.制度更系统:新《意见》将管理制度系统整合为十项,内容更全面,逻辑更清晰。
2.监管更严格:货币管理推行“非现金”结算和大额存款竞存;债务管理引入三色预警和警戒线;审计要求从“三年一轮审”变为“一年一审”并加强提级审计。
3.操作更具体:细化了“联审联签”具体情形、财务公开平台与时限、资产交易进场限额(统一为5万元及以上)、合同期限上限等。
4.责任更明确:进一步强化了乡镇(街道)的监督管理责任,健全了代理会计、村报账员等管理服务队伍的保障与责任机制。
5.体系更现代:全面对接“浙农经管”数字化平台,推动资产管理、债务监控、财务公开等线上运行,提升管理效能和透明度。
六、关键词解释
1.“双代理”制度: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和出纳业务,由乡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代理。
2.“五议两公开”:指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程序。“五议”包括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包括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
3.公积公益金:是指从村集体净收益中提取的专项资金。公积金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转增资本、弥补亏损等;公益金主要用于村级公共开支、福利事业支出等。提取比例一般不低于净收益的30%。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胡媛媛
联系方式:0571-89606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