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828/2025-236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12-31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01-2025-0006
文件编号:
【文字解读】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5-12-31 16:17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一、政策制定背景

农村集体资产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和“千万工程”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管理要求日益提高。为巩固改革成果,规范资产运营,防范管理风险,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建政办函〔2017〕75号)的基础上,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制定了本《实施意见》。新《意见》致力于构建更为系统、严密、高效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为我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2.财政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3.《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

5.《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围绕“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健全体系”三大方面,提出系统性管理措施:

(一)完善十项管理制度,筑牢管理根基

1.财务预决算制度:强调“量入为出、公开透明”,严格履行“五议两公开”程序,强化预算执行与决算监督。

2.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非现金”结算,严控现金使用,规范账户管理,严禁“小金库”,并建立大额存款(100万元起)竞争性存放机制。

3.财务票据管理制度:统一规范票据使用(推广电子收据),杜绝“白条”入账,严格票据领用、核销管理。

4.收支结报审批制度:实行“集体审账日”与“联审联签”制度,明确不同组织架构下的审批人员,严格报销时限。

5.非生产性开支制度:对招待费、差旅费、学习考察费等实行“定性、分类、限额”管理,严控开支标准和范围。

6.债务管理制度:依托“浙农经管”平台实施“红、黄、绿”三色风险预警,建立债务台账并动态公开,设置债务警戒线。

7.资产清产核资与交易制度:要求每年清产核资并录入平台,资产交易(5万元以上)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合同管理,明确租赁、发包期限上限。

8.对外投资制度:坚持审慎原则,要求执行“五议两公开”程序并报备,强调风险防控和集体资产控制权。

9.年度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收益分配顺序,规定公积公益金提取比例不低于净收益的30%,并列举不得列入当年分配的款项。

10.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整理、保管、查阅和销毁程序,确保档案安全与合规使用。

(二)构建五大监督体系,实现全程阳光运行

1.财务监督体系:每月15日前通过“浙农经管”“浙里办”及公开栏等多平台公开财务流水,重点项目逐笔公开。

2.民主监督体系: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一表决”,监事会全程监督,表决结果签字存档。

3.村务监督体系:明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审核、反映、解释、报告等职责,保障其履职权利。

4.审计监督体系:实行“一年一审”与“提级监督审计”,采用交叉审计、第三方审计等方式,强化结果运用与整改督办。

5.部门监督体系:加强农业农村、财政、纪委监委等部门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三)健全三项管理体系,压实管理责任

1.工作职责方面更加清晰:厘清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各自的管理与监督责任。

2.队伍建设方面更具保障:配强农经员和代理会计队伍(人均代理村≤5个),稳定村报账员队伍(报酬不低于村主职干部1/2),并纳入财政保障。

3.责任追究方面更加到位:依据相关法规,对村干部、代理人员、乡镇干部等的违规行为明确追责情形与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注意事项

本《实施意见》自2026年1月30日起施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建政办函〔2017〕75号)同时废止。

五、新旧《意见》主要差异

1.制度更系统:新《意见》将管理制度系统整合为十项,内容更全面,逻辑更清晰。

2.监管更严格:货币管理推行“非现金”结算和大额存款竞存;债务管理引入三色预警和警戒线;审计要求从“三年一轮审”变为“一年一审”并加强提级审计。

3.操作更具体:细化了“联审联签”具体情形、财务公开平台与时限、资产交易进场限额(统一为5万元及以上)、合同期限上限等。

4.责任更明确:进一步强化了乡镇(街道)的监督管理责任,健全了代理会计、村报账员等管理服务队伍的保障与责任机制。

5.体系更现代:全面对接“浙农经管”数字化平台,推动资产管理、债务监控、财务公开等线上运行,提升管理效能和透明度。

六、关键词解释

1.“双代理”制度: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和出纳业务,由乡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代理。

2.“五议两公开”:指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程序。“五议”包括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包括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

3.公积公益金:是指从村集体净收益中提取的专项资金。公积金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转增资本、弥补亏损等;公益金主要用于村级公共开支、福利事业支出等。提取比例一般不低于净收益的30%。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胡媛媛

联系方式:0571-8960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