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852/2025-235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12-30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01-2025-0005
文件编号:
【文字解读】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通知
时间:2025-12-30 15:45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一、政策制定背景

本次修订旨在顺应城乡发展新形势,落实国家及省级法律法规要求,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新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原《建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自2012年实施以来,为规范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上位法律法规更新、技术标准迭代以及我市发展实际需求变化,对原规定进行系统修订十分必要。新《规定》致力于为建德市全域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提供更明确、更具弹性的技术依据,保障公共利益,提升空间品质,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规定》共七章、一百条、四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㈠ 明确适用范围与管理关系。

1.适用范围。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全覆盖要求,修订《规定》从建德市城镇建设用地扩展到所有建设用地(不含宅基地)。

2.管理协同。建设项目管理除需要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文物保护、建设、消防、人防、交通、生态环境、林业、防洪、地质灾害、应急安全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技术要求。

㈡ 强化建设用地弹性与刚性管理。

1.推行土地混合利用。提出“单一性质用地”、“混合性质用地”、“选择性质用地”三种土地使用类型的管理要求、适用情形,增强规划弹性。明确各类用地的主导功能比例、可兼容功能清单及混合引导规则,鼓励功能适度混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保障公共利益优先。提出公共利益优先序的用地保障原则,划定三级优先序列标准,引导规划编制与调整,优先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公益性用地。

3.规范地块开发规模。调整居住、非居住城镇建设用地单宗地块面积下限控制指标,防范“类别墅”、“私家庄园”式开发,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4.鼓励配套设施与地下空间开发。鼓励产业用地内增加配套服务设施,新增条款鼓励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㈢ 加强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1.构建两级生活圈。城市居住区按照“10-15分钟”和“5分钟”两个层级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2.明确管理职责。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标准均明确对应至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确保落地与监管。

3.鼓励集中复合设置。加强公服设施在功能互补不干扰的前提下,鼓励同类设施整合、使用功能调配、建筑共享与场地共用。

4.货币补偿机制。对单宗用地规模较小无法单独配置公服设施的按货币补偿给乡镇(街道)异地统筹建设。

㈣ 优化城镇建设管理。

1.补充细化条款标准。对低、多层建筑、高层建筑的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条款细化标准。

2.强化建筑空间环境管控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划确定的建筑高度、建筑形式控制要求,建筑面宽应与城市景观环境相协调。特殊项目应进行专项景观分析,论证建筑高度及周边环境控制要求。

3.优化停车配建要求。结合建德实际新增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等以老年人群为主的特点,其机动车位配建标准可按不同级别予以折减,更贴合实际需求。

㈤ 完善乡村建设管理。取消原规定中宅基地建设内容,新增乡村公共利益优先序的用地保障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标准要求。

㈥ 新增城乡风貌管理。按现行风貌管控要求进行调整,强调城市建设与山水景观的关系,鼓励引导建设项目提高公共服务、公共活动空间的设置,提升居住品质。

四、注意事项

本规定自2026年1月30日起施行,原《建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建政办函〔2012〕209号)同时废止。

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执行。本规定参考的规范、标准,若国家、省、市有更新,按最新规范、标准执行。

本规定实施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土地证明文件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新旧《规定》差异

修订后《规定》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从原《规定》建德市城镇建设用地扩展到所有建设用地(不含宅基地)。重点新增了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土地混合利用、建筑空间环境、城乡风貌管理等内容,补充细化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空间环境、城市景观环境协调性等条款标准。

六、关键词解释

容积率: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建筑限高:建筑物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或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

建筑间距:指建筑外墙面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或建筑最近点之间距离。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马菲、毛唯佳

联系方式:0571-89606109、0571-8960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