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35X/2025-004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0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在杭州市税务局和建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引,坚持税政综合、法治综合“双轮驱动”,持续优化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机制,聚力推动“六大护航”项目,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学习并联系税务工作实际,加快推进法治税务进程,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作为开展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的重点,持续“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引领保障。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统一规范逾期申报和发票管理行政处罚执法口径,建立公平的区域税收执法环境。做好2025年全面施行《华东区域税务行政裁量基准》的有关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制度文件、重要法律文书、合同等均征求公职律师意见,加强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按照省市局及地方政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税法“进学校”,建德市税务局“同行·童心”普法宣讲团走进校园开展“税收知识润童心 我与税收共成长”活动,宣讲团成员带领同学们用手中的画笔创作出自己眼中的“税”,让同学们在画中学,在学中获,牢固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意识,营造崇尚税法、遵守税法的良好氛围。利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契机,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讲解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担保、婚姻、继承的相关内容,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税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普及宣传,进一步提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权责清单事项更新。在“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公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等相关信息。强化智能咨询服务,拓展智能咨询渠道。深化“办问协同”服务模式,实现“问办查送评”一体化服务。持续优化创新联络制度,落实“零次跑”,问题“速反馈”。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足
我局持续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税,努力将法治的理念贯穿到税务执法的全过程,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将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去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执法规范化还有一定差距,在税务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牢筑意识形态坚实防线。二是统筹协调依法治税工作。统筹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实,推动法治工作与税收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依法落实各项法治决策。主持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法制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依法落实各项法治决策,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税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税务行政执法方式。巩固深化“三项制度”推进成效,进一步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同时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执法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
(三)强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公职律师后备力量,为其提供参与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重大决策等实战锻炼机会,积极打造一支素质化、专业化的公律队伍,为税务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