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70485866/2024-328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市气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4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部署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在法治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市法治机构、律师顾问等意见的工作机制。强化重大决策前的审查制度,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前的公众参与、法律咨询、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发挥公众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较好的兼顾了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
(二)认真开展气象窗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气象证明工作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2件,其中“升放无人驾驶只有气球、系留气球作业许可”事项2件,“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事项20件(设计审核11件,竣工验收9件)。
(三)气象“最多跑一次”优化创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创新气象证明事项。全市5月1日起全市范围取消保险理赔环节的气象证明,理赔当事人无需向保险公司提交由气象部门出具的气象证明,改由各保险公司直接通过浙江省气象资料服务系统查询办理,实现“零次跑”。二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了依法行政公开专栏,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同时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依法公开行政许可、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情况等。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凡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
(四)落实“掌上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掌上执法”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执法任务和“双随机”即时检查、跨部门检查,整个监督检查过程在“阳光”下进行。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2019年行政处罚案件一起,建德市大同镇富塘村经济合作社委托无气球施放资质的杭州动翔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于10月2日施放系留气球3只,违反《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五),但鉴于违法行为轻微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通过此次行政处罚案件,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经验。
(五)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和具体负责人。同时,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局中层干部会议、党员固定活动日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局和建德司法局组织的依法行政会议培训,增强基层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三是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保障工作。根据执法任务的轻重,充实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力量,安排添置必要的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为气象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在依法治市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
一是制度的健全和落实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气象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上仍存在未及时更新、亟待完善的问题。此外,主动型普法机制未建立,在法制宣传上仍以常规性普法、被动型普法为主。
二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是气象部门执法人员较少,除国编和公务员之外人员不能参加执法证考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