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4年9月2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凯森新材料生产项目 | 建德市大同镇工业功能区 | 浙江凯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环昌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目前已取得大同镇工业功能区工业用地17096m2,拟新建厂房、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合计总建筑面积30683m2。购置磨粉机、风选分级机、三级消化一体机、密炼挤出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形成年产可降解新材料3万吨、高比表面积脱硫剂5万吨、纳米级环保建材添加剂5万吨的生产能力。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2、废气主要是生产线粉尘和有机废气,生产线粉尘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单独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3、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加强设备和厂房隔声降噪,确保厂界达标。4、固废主要是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和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