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182ZF250000/2024-32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08-21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01-2024-0009
文件编号: 建政办函〔2024〕33号
【文字解读】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德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
时间:2024-08-21 14:36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全市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德市政府于2021年3月3日印发了《建德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建政办函〔2021〕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我市共评选出42家获奖单位,近年来质量奖的培育和评选,引导激励更多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了一批质量标杆,助力我市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适应新形势下建德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参照现行的《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修订《管理办法(试行)》有利于我市进一步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培养更多具有国际和国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质量标杆,不断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

建德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是建德市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奖项,由市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在质量管理和运营绩效上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对建德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和组织(包括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组织)。

三、主要条文解读

(一)申报质量奖的组织要具体什么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2.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1年并取得显著成效,近3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建德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对数字经济新兴产业、生命健康产业和农业相关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年限不作要求;

4.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和其他违法记录。

(二)通过什么方式申报质量奖?

申报组织按通告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供书面证实性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组织应当予以注明。符合条件的申报组织由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市评审办。

(三)质量奖评审工作包含哪些程序?

评审程序包括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审查表决、确定初选名单、公示、报批公布共8个环节,确保以对申报组织的专业评价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以及更好发挥评审委员会的统筹决策作用,使两者更加有机结合。

(四)质量奖的奖项是如何设置的?

市政府质量奖为年度奖,共设2个奖项,分别是“建德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和“建德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每年获奖组织不超过3家。创新奖是为鼓励创新,推动质量强市建设设立的奖项,每年获奖组织不超过2家。申请组织均达不到获奖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五)评审过程中,如何对参与的各方人员进行监督?

1.申报组织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其本次评审资格。已获奖的,由市评审办报市评审委提请市政府批准撤销其所获奖项,收回奖牌和奖励经费并予以公告。该组织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在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前,相关人员和专家对照申报名单,书面确认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与申报组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并与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签订保密承诺书,要求其对评审过程中知悉的秘密予以保密;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按照规定处理。

四、新旧政策差异

1.文件名称:由原来的《建德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改为《建德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2.申报对象:由原来的“企业”改为“组织(包括企业或其它组织)”。

3.奖项设置:由原来单一的“质量奖”改为“质量奖与创新奖”2项,新设立“建德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

4.增加复评条款:已获得质量奖及创新奖的组织再次申请的,经市评审委、市评审办按本办法第四条评审程序(申报前五年内已获质量奖再次申报的企业可免于现场评审程序)通过后,予以公告。获得“质量奖”的组织,再次获奖的,授予奖牌,不给予奖励金,不占当年奖项名额。获得“创新奖”的组织,再次获得“创新奖”的,不授予奖牌,不给予奖励金,占当年奖项名额。

五、关键词解释

建德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是建德市政府设立的,对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包括企业或其他组织)授予的全市最高质量奖励。

六、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叶胜平

联系电话:0571-896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