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2378656/2024-32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AJDD00-2024-0004 | ||
文件编号: | 建政函〔2024〕68号 |
一、请问出台该文件的背景是什么?
答:在对我市7个赋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以下简称赋权事项)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后,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赋权事项,确保执法资源合理配置、赋权事项及时更新和执法事项精准赋权等基础的背景下出台该文件。
二、请问出台该文件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中“县(市、区)政府对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有关要求;以及上级各目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和《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扩展目录(2022年)》)先后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进行的动态调整。经研究,决定调整赋权新安江街道办事处等7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三、请问该文件施行的时间和范围是哪些?
答:自2024年8月23日起,全市7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依法行使赋权事项。
四、所有涉及赋权事项的案件都由赋权乡镇(街道)管辖吗?
答:一般是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涉及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标准以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准),仍由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
五、请问该文件出台后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答:经过本次调整,新增事项17项、取消事项29项、调整事项名称、编码22项,调整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为202项。
六、调整方案文件实施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如何处理?
答:上述案件仍由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或乡镇(街道)继续负责办理(含案卷档案保管),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七、关键词解释
赋权乡镇(街道):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乡镇(街道)。
赋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为基准,交给赋权乡镇(街道)实施的原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事项。
解读机关: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解读人:童奕然
联系电话:0571-89606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