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普法教育工作总结
时间:2024-07-18 10:08 来源:建德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年。建德市统计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上级统计部门和建德市法治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始终把依法统计摆在重要位置,以服务基层、服务统计调查对象为抓手,按计划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和执法检查,助力推动“八五”普法规划纵深实施,有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社会氛围。

一、力抓法治宣传,提升依法统计意识

(一)树立“法治化”统计意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等精神,使统计干部职工认识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作假、严格责任追究作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大意义”。

(二)推进“针对性”普法活动。利用召开的各专业年报会和统计业务培训班大力开展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同时推进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党组会议的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机关部门、乡村(社区)、企业等活动,通过培训及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意见》《办法》和《规定》等相关依法治统精神。开展为期三天的全市统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面向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统计负责人、统计员开设《新时代的统计法》课程,学习后开展法治知识测试,不断提升统计调查人员的法治素养。同时,以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查处的一批统计违法典型案件为案例,警示各级领导干部及统计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能知法犯法,要做依法依规统计的表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准确,树立了依法治统权威。今年累计共对全市1500余人次的政府工作人员和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法治培训。

(三)确保“常态化”普法模式。于9月、12月分别集中开展全市统计法治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发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专题学习15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7场,共发放宣传手册7000余份,法治宣传用品2000余份,使市民群众能亲身参与到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中来,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学习和了解现阶段统计法治的工作动态。

(四)运用“移动端”普法形式。将建德统计调出微信公众号作为我局开展普法宣教、统计宣传的重要阵地。全年共发布统计法治宣传20条。在“12·4”宪法宣传日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知识线上有奖竞答活动,参与人数5000余人,发放红包10000余元,有效营造社会面法治宣传氛围。

(五)延续“走访性”普法宣传。建德市统计局深化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整治工作。2023年共对496个统计调查对象进行了数据核查、检查,同时执法检查单位41家。在数据核查及日常检查过程中,通过面对面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与有关企业统计相关人员做好交流和统计法宣传,做到走访一处,宣传一片。

二、力抓基层普法,夯实统计法治基础

(一)积极推动统计法制宣传进企业进乡镇。通过“三组三联”活动、“三.五”学雷锋活动、日常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三.五”学雷锋活动、“五.四”青年节团员活动、“七.一”党员活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了统计服务上门和实地宣传等方式进行统计法治宣传,全年走访企业520家、村(社区)23个,通过走访和宣传,凝聚了依法统计共识,提高了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开拓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有效做好统计信用建设工作。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积极开展统计信用建设的宣传,不断扩大影响力。在“信用建德”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不良信息1家;通过以案释法,激励诚信、惩治失信活动,为全市统计信用建设起到引领、示范和警示作用,树立基层统计调查对象的真实统计、诚信统计意识。

(三)扎实推进统计单元规范化工作。一是提标建设活动场所。以基层统计单元治理需求为导向,在现有统计之家全覆盖基础上,今年以来,李家镇、更楼街道等2个乡镇(街道)进行提标改建。二是指导单元开展活动。全市719家“四上”企业按照属地和行业归属,分布在36个由乡镇(街道)统计负责管理的基层统计单元中。每个单元由企业统计员任单元长主抓,乡镇统计员担任指导员辅助,局里也相应建立了领导分片联系和机关干部组团走访联系制度予以强化。今年已组织开展线下单元活动184次,有利推进“市-乡镇(街道)-企业”三级管理体系的快速贯通,推动基层统计单元的自我管理和自觉规范。

三、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坚持深化统计法治宣传。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不懈地贯穿于日常统计、各大型普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之中,切实提高各行各业统计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综合素质。

(二)提升各级人员依法治统意识。继续对各级领导和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治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上新台阶。

(三)逐步统筹全系统普法力量。要深入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统筹全系统普法力量,构建跨部门的普法合作新模式,整合调配普法资源,打造更多内容优质、形式新颖、感染力强、传播面广的统计普法宣传作品,不断提高宣传的针对性、生动性、实效性;坚持普法宣传与执法监督相结合,主动推进对行政处罚当事人的回访工作,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四)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预防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五)有效发挥统计法治工作的作用。定期开展对各有关单位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规范化制度,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提高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有效的发挥统计法治工作在统计调查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