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7791/2024-314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洋溪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4-03-26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洋街办〔2024〕5号 |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紧急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应急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防止突发事件蔓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原则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心理危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发展,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市卫计局做好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应急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机构与职责
组织机构:建德市人民政府洋溪街道办事处
成立以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组 长:肖虎
副组长:童孝廉、王建辉
成 员:黄朝辉、方梦琦、陈 山、童燕青、郎晓冬、谭 佳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郎晓冬担任。
职责:发生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后,立即启动预案,积极展开心理危机干预,上报信息。在街道办事处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协调村(社区)开展各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关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演练,积极开展健康教育。
三、心理危机干预报告与信息发布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洋溪卫生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信息报告任务。要做好四级信息报告网络体系的技术指导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信息畅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不得随意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四、应急处理
根据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的需要,洋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对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人员提供干预,或按照规定将病人转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
五、保障措施
1.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负责全体医务人员的防治知识和技术培训,制定各应急专业队伍人员职责。
2.信息报告管理组及网络直报员随时做好设备维护,保证畅通。负责登记、统计使用的本、卡、册。
3.实行值班制,开通专用电话,做好值班记录。
4.建立奖惩制度,对参加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者,按条例规定追究责任,对拒绝接诊病人、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按条例规定,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拒不改正者下岗,取消执业资格。
六、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
1.利用黑板报、宣传画、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综合性预防措施的宣传。
2.开展与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与咨询活动,使群众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特征与预防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建德市人民政府洋溪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