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844/2024-310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4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关于下达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5-24
16:28
来源:办公室(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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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2024年全面完成销号。按照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开工、完工标准(试行)》的通知》(浙水农电〔2023〕46号)文件要求,需开展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经研究,本次下达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资金70万元。资金来源为《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建水利〔2024〕46号)中的水利建设发展资金2890万元。
请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你单位要确保专款专用,按照项目进行专账核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资金表
建德市水利局 建德市财政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资金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乡镇 | 总投资 | 补助资金 (万元) |
1 |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 | 全市 | 70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