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430/2024-307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一、 规划背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出发点,以依法依规、布局合理、统筹集约、生态文明为主要原则,以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为主要内容,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
构建现代化殡葬体制,推动新时代建德市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一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建德市全域,包括洋溪街道、更楼街道、新安江街道3个街道,乾潭镇、梅城镇、下涯镇、杨村桥镇、三都镇、寿昌镇、大同镇、航头镇、李家镇、大洋镇、莲花镇、大慈岩镇12个镇,钦堂乡1个乡。
(四)编制依据
国家、省级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性文件、法规及各类专业性标准、规范,以及杭州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建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年-2035年)等相关规划。
二、规划方案解读
规划整体构筑“1+N”的殡仪服务设施和“1+40+X”的骨灰安葬设施。殡仪服务设施即1处殡仪馆和多处殡仪服务站。骨灰安葬设施即1处市级公墓、40处骨灰堂和多处生态公墓。
(1)殡仪馆
规划在更楼街道后塘村小松皇处新建一处殡仪馆,占地面积约99亩。
(2)殡仪服务站
规划建议结合29处骨灰堂试点集中治丧,即在骨灰堂用地内设置殡仪服务站,殡仪服务站设置一处守灵大厅和配套储物房、管理房和休息室。守灵用房建筑面积以100-200平方米为宜。规划主要结合乡镇级、片区级骨灰堂设置殡仪服务站。
(3)市级公墓
规划结合新建殡仪馆设置一处市级公墓,一期规模约42亩。公墓内专设军人公墓。
(4)骨灰堂
规划保留现状18处已建及在建骨灰堂,规划新增22处骨灰堂。按照骨灰堂服务范围来看,规划共形成3个乡镇级骨灰堂,30个片区级骨灰堂,7个村级骨灰堂。其中,新安江街道、更楼街道以“市级公墓”为主,规划局部设置村级骨灰堂。莲花镇、杨村桥镇、钦堂乡以“乡镇级骨灰堂”为主,3个骨灰堂实现整个乡镇全覆盖。大慈岩镇、洋溪街道、寿昌镇、大同镇、乾潭镇、航头镇、大洋镇、三都镇、李家镇以“片区级骨灰堂”为主,按照片区分别形成25个片区级骨灰堂,各骨灰堂均匀布置实现镇域骨灰堂的全覆盖。下涯镇、梅城镇以“片区级骨灰堂 + 村级骨灰堂”的模式为主,分别形成5个片区级骨灰堂和4个村级骨灰堂。
(5)生态公墓
建德市现状共有301个节地生态公墓,规划共新建62处节地生态型公墓,扩建103处节地生态型公墓,撤销2处现状公墓。公墓布局主要考虑以下情况:(1)一个行政村原则上新规划一处公墓,具体还需结合乡镇意愿酌情考虑。(2)近期已建骨灰堂的村庄不再新规划公墓。(3)公墓墓穴数量充足的村庄,原有公墓维持使用且不再扩大。(4)公墓墓穴数量不足的村庄(主要因为迁坟),视村民意愿集中选址或者原址扩建。集中选址的尽量靠近原有集中安葬点。(5)未设置公墓且进公墓和骨灰堂意愿不足的村庄,规划预留一处点位。公墓使用完后,应推动公墓闭园改造,通过“四改”逐步缩减规模,增加绿化,最终实现墓区向林地的再循环。
三、其他说明
无
四、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建德市民政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蔡爱珍
联系电话:0571-8960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