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844/2024-307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4-26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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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德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4-26 10:19 来源:办公室(财务科)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3日-4月22日,中共建德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建德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5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建德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建德市水利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二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三是坚持举一反三、规范制度建设。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涉及4大项共4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到位,无发生重大违规违纪现象。教育提醒8人,新制定制度2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清退款项0.067万元。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土流失治理’的要求不够到位”问题(寿昌江雨天水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委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建德市寿昌江浑水影响与治理措施研究,分析提出综合性的防治措施。

(二)已开工实施寿昌江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水环境保护。流域内需要治理的干支河流共32条,治理河流长度200.89公里。

(三)已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依法打击非法采砂。一是积极开展寿昌江流域各镇、村水利法规宣传,发放宣传册6000份,提高全民涉水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三是积极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二、关于“落实水灾害防治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发布《建德市极端天气下突发事件水利应急预案(试行)》、《建德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预案(试行)》。并确保责任的落实,提高预案的有效性实用性。

(二)主汛期前通过省级平台对山洪灾害各级责任人及防御对象等信息进行更新和复核。

(三)24座均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编制,2024年底前全部开工。已根据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要求对安全监测设施不完善的水库进行补充。

(四)结合寿昌江治理工程扩建防汛物资仓库,该项目采取EPC招标,2022年度完成设计工作。已进行补充采购一套虹吸排水管入库,和五金机电公司洽谈潜水泵等排涝设备,提升防御物资的储备量。

三、关于“水利建设事业还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建德市水文化遗产调查,出版《建德水之魂》书籍,已开工建设“十里寿昌江水文化展陈馆”,全面启动和高质量建设幸福河湖。

(二)一是牙坑水库与石郭源水库目前已完成供水管网连通,两处水厂供水水源已可以通过联网调度。大慈岩石柱源水厂的供水水源地九里坑水库已完成除险加固,并可正常蓄水运行。二是西线工程二期已经于2022年6月底开工建设,完成寿昌至大同段的新安江自来水厂管网延伸供水工程。三是已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2018-2020),对全市115处单村供水进行提升,实现供水水质达标率达95%。四是通过党建+做好指导服务。五是对全市共计201处机埠泵站、堰坝水闸涉及农业灌溉工程,开展分批提升。已编制《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继续开展农田灌溉工程建设。

四、关于“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完善并印发《建德市水利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细则》。已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已印发《建德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二)已对行政执法文书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归档,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已统一取水许可决定书格式,明确告知事项。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已根据年初制定的责任清单夯实责任链,经常性对照检视日常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已经由局党组书记负责,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讲话精神、杭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三是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和学习。

(二)一是已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队伍建设,重新组建12名网评员队伍。二是局团委书记常态化牵头落实日常网评任务和培训、对战演练等。三是已调整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印发领导小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牵头落实。

六、关于“落实统一战线工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已完善统一战线责任制分工和落实,今年已开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学习。二是已印发2022年市水利局与民进建德市委会对口联系制度,明确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相关制度。积极支持配合民进建德市委等联系党派开展活动,联合民进开明画院举办艺术创作大赛。2022年5月18日在统战部组织召开的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口联系工作布置会上做经验交流。三是制定并实施2022年市水利局统一战线工作方案。

七、关于“处理“亲清”政商关系不当”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项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一是局党组第一时间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统计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涉及第三方服务人员驻点办公情况,共涉及4个科室(站)9名人员,并已根据人员承担的职责分别清退办公室。二是已于巡察期间制定印发《市水利局关于规范第三方服务单位人员工作的管理办法》规范制度建设。三是通过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贯彻要求,进行举一反三,强化作风建设,以点带面,从日常工作各方面正确处理“亲清”政商关系。

八、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针对“内控制度不够规范”问题

此项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一是已整合其他局工作制度等,统一相关内容到一个内控制度中,完善和重新印发《市水利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水综[2022]10号)。二是通过各类会议,经常性组织内控和内部审计等水利局相关工作制度的学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针对“违规列支酒水”问题

此项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一是相关责任人已经分别退还2次接待合计240元酒水钱到水利局账户并缴入财政局国库账户。二是已对涉及的2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针对“超标准接待”问题

此项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一是相关经办人员已经退还超标准接待的403元到水利局账户并缴入财政局国库账户。二是已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公务接待严格落实有关标准。

九、关于“工作作风还有待改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推动工作以惯例论事、经验处理为主,习惯用旧观念、旧模式应对新问题、新形势,以发展的眼光解决问题有待提高”问题

此项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一是已按巡察整改要求重新调整班子分工,印发《关于调整市水利局领导班子和其他市管干部分工的通知》。二是局党组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入全面查摆存在因循守旧思想和工作方面,积极研究新情况,用发展的眼光解决新问题。

(二)针对“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断档”问题

一是已经检查梅城水系治理工程(二期)相关质量评定资料和工程实体外观质量情况,根据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等相关规定,已对本项目的1个单位工程、15个分部工程等质量结论予以了核备。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胡建红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其加强工作责任心,建立质监规范化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出现。三是加强规范监督。

(三)针对“作风不够细致”问题

人员岗位调整交接已立行立改。在巡察组指出该问题后,水文水资源监测站已经将施工蓝图交给施工单位,并且督促施工单位抓紧提交竣工资料。

十、关于“执行‘三定方案’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水文水资源站以甲方业主的身份直接参与到监测类采购合同。且出现局班子研究在后,擅自签订采购合同在前的情况”问题

一是已在6月10日已与下属事业单位水文水资源监测站补充授权委托书,规范其工作职能;二是已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其今后在签订限额以下项目合同前,必须先上会研究,等会议纪要出来后再签订,杜绝此类问题再出现。三是常态化规范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出现。

十一、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大额支出未附党组会议记录”问题

一是已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强化学习和落实涉及“三重一大”及大额支出附上党组会议记录的要求。二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和规范类似支出附上专题会议纪要和党组会议记录,规范支付管理,同时强化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作用。

(二)针对“报销凭证审查不严”问题

加强报销凭证管理,已在6月20日前对历年的取水实时监控系统维护项目合同逐一进行检查,将相关合同附件补充完整。对相关责任人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提醒谈话。

(三)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完成水文水资源监测站采购遥测终端设备19.75万元和节水教育基地设备6.83万元固定资产补录。二是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加强管理,对采购项目中的固定资产做到全部登记、入账,堵上管理漏洞。

十二、关于“工程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违规行为进行了约谈,告之相关规定和责任,要求依法履行义务。同时要求对目前在建的监理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和按规整改。二是加强业务指导。

(二)针对“允许自然人挂靠资质单位资质承揽业务”问题

已对相关单位约谈,要求在开展中介业务活动时,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提醒谈话,举一反三,对各乡镇(街道)、项目法人和各业务科室单位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严禁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发生。

(三)针对“项目肢解发包”问题

此项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2017年富春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资金总额81万元,由杭州市级财政40.5万元和建德市配套资金40.5万元组成,项目采取一次性招投标。已经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教育,并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肢解合同现象。

(四)针对“少数工程项目迟迟不结算”问题

目前已完成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第九批)2017年Ⅰ标已完成结算审核、Ⅱ标在结算审核中,2018年Ⅱ标验收资料已送审。已开展举一反三,通过多次会议强调贯彻,强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管理和及时开展验收工作。

(五)针对“项目工期延误”问题

一是调动乡镇(街道)参与项目主动性,主动履责,及时做好政策处理,无障碍施工;二是合理安排工期,确保能正常在合同期限内完工。三是强化建设管理,已落实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督促提醒,在后续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时从严把关,做到更加严格、细致,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从严把关。

(六)针对“工程项目结算内审不到位,未按规定对送审结算进行内部审核,个别项目送审结算工程量严重失实”问题

已对相关责任开展提醒谈话,并举一反三,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做到更加严格、细致,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从严把关。强化水利局内审领导小组监督。

十三、关于“党组织建设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政职务称谓不严肃”问题

结合巡察整改党组扩大会议和新安夜学,党组书记、局长金斌同志经常性强调落实,要求在参加党内活动、会议时,应以党内职务相称,没有职务的称呼“某某同志”、“姓名+同志”。

(二)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按要求学习和强化党组工作规则的执行,规范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的相关流程和会议记录。二是已规范下属单位如罗村水库等班子会或其他会议按议事规则开展,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三)针对“三会一课”活动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已召集三个支部(除离退休支部)部分支部书记、台账记录员对党支部标准化、“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相关规定等进行培训。二是已召集三个支部(除离退休支部)支部书记、委员、台账记录员开展支部二季度交叉检查,交流学习台账工作。三是制定支部按季工作台账交叉检查清单。

十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此项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分管领导已对局各科室、站(中心)负责人增加谈话次数,并侧重提醒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监管等领域。二是已落实重大水利项目、重点工作,大额资金拨付,提前将讨论稿呈第五纪检组审核,并邀请第五纪检组列席指导把关。三是已对照2022年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市水利局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设清廉机关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部署落实。四是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等,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二)针对“风险点排查走过场”问题

一是已针对性地制定2022年度水利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并召开全局范围内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布置会。排查中层以上干部和一般干部廉政风险点,再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把关。二是已按照确保廉政风险排查清单全覆盖的要求,对重点科室、重点项目负责人廉政风险排查清单由分管领导重点把关。三是此项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分管领导对业务科室、站队负责人增加谈话次数,针对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环节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开展检查。

十五、关于“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涉及人事的‘三重一大’事项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问题

此项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已落实局机关纪委书记为固定联系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前将讨论稿呈第五纪检组审核,并邀请第五纪检组列席指导把关。如不能参加要在会议记录中注明。

(二)针对“个别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已按要求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班子成员分别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拟定课题,做深做细调研和指导工作,年底上交调研报告。同时认真落实其他文件制度规定。

十六、关于“‘大箩筐’式组织开展学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新安夜学、支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会、党史学习会、解放思想大讨论、民主生活会、调研成果讨论会等混在一起”问题

一是已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强国、支部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等分类制定学习计划,分别落实专人规范记录学习情况。二是今年已开展党规党章党纪条例等学习7次,通过固定主题党日学习党规党章党纪条例等3次。三是今年已召开党建方面专题讨论会2次,业务方面研讨会2次。

(二)针对“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会议中讨论案件审理工作,以班子会代替案审会,且记录在班子会议中”问题

已做到专人负责规范记录专题学习活动会议。规范执法案件审查,由法制科牵头,市水土保持与河湖库保护中心具体做好案审会会议记录。

十七、关于“助力提升水利技能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科室业务指导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已明确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人员做好工作资料交接,并交办公室备案。二是岗位交接或新人上岗时,组织老带新培训学习,今年以来开展了2次业务交流提升。

(二)针对“开展系统培训不多”问题

一是4月21日,我局已联合市防指召开视频培训会,对全市各乡镇(街道)水利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二是5月20日,组织和参加基层防汛体系培训会,对各乡镇(街道)水利员进行防汛防台培训。二是6月29日,组织基层水利干部参加杭州市召开的工程建设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培训视频会,组织乡镇、施工企业、高投公司负责人及局属各科室参加培训。三是利用建德水网加强水利项目管理,其中2023年项目申报已通过建德水网全部申报,并报市发改局。

十八、关于“选人用人方面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职级晋升工作程序倒置”问题

此项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一是已加强人事干部和其他干部对人事方面工作的学习。二是已做到按文件要求做好台账整理、扫描存档,及时报送。强化纪律性和严肃性。

(二)针对“中层轮岗不够到位”问题

我局中层任期于2022年9月份到期,实际已于9月份启动中层竞争上岗,共涉及13个中层岗位。已完成中层竞争上岗,新提拔任用一批年轻干部充实中层力量。

(三)针对“局本级与下属事业单位混岗严重”问题

目前已经完成中层竞争上岗,对各科室、站(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同时对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也进行优化调整,减少混岗率。

十九、关于“举一反三抓整改不够,问题解决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2017年巡察指出‘6家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交纳水资源费,46个已完工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2020年审计仍发现‘2017年至2019年4家单位存在超许可取水量取水,49个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问题

已出台《关于规范做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水资源费征收,加大对无证取水、超许可、超计划取水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审计指出的49个项目已于2021年完成竣工验收并销号,已举一反三,强化日常行业监督管理,抓好项目验收。

(二)针对“2020年审计指出“水文水资源站两个项目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现巡察发现“2020年至2021年水文水资源站大同水土保持监测站三期工程、水文‘五大工程’建设等项目未按合同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

2020年至2021年水文水资源站大同水土保持监测站三期工程、水文“五大工程”这3个项目施工单位采用了银行保函的形式作为履约保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今后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十、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2019年9月审计局移送《关于大洋刘坞水厂供水工程涉嫌违法转包和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线索的审计移送处理书》,对审计发现并移送的问题线索,水利局久拖未决,直至2021年11月才向审计局作出涉嫌违法转包事实无法确定、工程质量及未验收问题通过诉讼进一步解决的答复”问题

2021年11月5日,市水利局召集大洋镇政府就刘坞水厂供水工程涉嫌违法转包和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线索的审计移送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协调。关于主管材质量和项目未完工验收问题的处置。因大洋镇刘坞水厂供水工程二期、三期、四期等已实施和通水使用多年,隐蔽工程多且难以复核、大洋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二次开挖和埋设雨污管网,且工程项目资料提交不全,因此按正常程序验收存在很大难度。经会议讨论,项目验收的主体责任是法人单位,鉴于大洋镇目前就刘坞水厂问题正通过法院诉讼,已由大洋镇通过诉讼由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主管材质量进行检测,对项目工程量进行综合评估。为解决项目未验收的历史遗留问题,将经法院认定的第三方综合评估结论作为验收结果依据,并向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提交备案。我局于2021年11月将处理情况报审计局,审计局也对该案件完成了销号处理。针对相关科室未落实好责任方面开展提醒谈话,下步针对该类似问题的处理,举一反三,及时进行处置和反馈答复,注重实效性和严肃性。

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巩固整改成效。局党组将结合问题整改扩大工作成效,不断巩固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强化日常制度执行,确保长期发挥实效。二是定期回看检视。定期开展问题回头看,防止再次出现同类问题,及时遏止暴露出来的小问题、小苗头。三是防止问题反弹。针对一些具体问题的整改虽已完成,但强化制度的规范执行和常态化落实却永远是进行时,局党组将强化责任制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进行,为我市水利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4722349。


中共建德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拟不公开事项的说明材料.pdf

中共建德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pdf





中共建德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