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828/2024-301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一、建德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杭州市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三农”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改革后续管理工作。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场修复振兴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病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14.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农机管理中心等3家单位预算。
二、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6170.9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收支总预算减少3456.42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整合,跨年度项目结转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关于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入预算36170.9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收入预算减少3456.42万元,降低8.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整合,跨年度结转为当年的项目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67.23万元,占52.4%;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7203.70万元,占47.6%。
(三)关于农业农村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4年支出预算36170.9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支出预算减少3456.42万元,降低8.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整合,跨年度结转为当年的项目资金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6.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12.70万元、农林水支出2824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8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942.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91.52万元,项目支出31637.34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67.2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17203.70万元。
(四)关于农业农村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170.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8967.2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7203.7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6.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12.70万元、农林水支出2824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8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456.42万元,降低8.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整合,跨年度结转为当年的项目资金减少。
(五)关于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758.2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347.60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单位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跨年度项目结转相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6.29万元,占0.1%;卫生健康支出121.53万元,占0.4%;农林水支出28240.57万元,占98.2%;住房保障支出379.84万元,占1.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4.0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的培训支出。
(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12.00万元,主要用于农广校种养技术专项活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8.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3.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544.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及按单位自身职能开展日常工作、业务工作所必需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会议。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1471.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及按单位自身职能开展日常工作、业务工作所必需的支出、农业发展综合管理业务经费、农民信息服务专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专项资金、执法办案补助支出、农业三场补助、村级财务审计培训。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844.82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经费、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配套经费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46.2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种子储备费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1552.69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种养类项目、农业生产性补贴类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947.0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农业产业发展提升类项目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0.00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391.00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提升改造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0426.5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和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融合绿色发展、粮食功能区整治、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经费、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2022年深化“千万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的支出、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406.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及运转经费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9605.26万元,主要用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病防控业务经费、执法船艇维修(护)费、农业农村项目审计审价、农田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工作经费、政策性农业保险专项、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塘小区房屋租金、农业劳模津补贴、俞世沛退休专项、改制退休人员管理经费、平台运行维护费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重大植物疫病应急防控补助经费、渔民退捕补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项、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经费、农产品推介及宣传经费、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0.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9.05万元,主要用于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未享受单位福利分房和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在职在编人员的支出。
(六)关于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33.5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379.93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3942.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591.5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412.7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108.82万元,下降13.01%。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类的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7412.7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620.02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105.51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支出。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5687.17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支出。
(八)关于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2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36万元,增长7.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无预算,与2023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上级领导工作指导、督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机构改革后正常职能预算,行政职能增加,按工作职能依规上浮。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无预算,与2023年执行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农业农村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畜牧农机管理中心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财政拨款预算516.10万元。其中办公费20.28万元、水费6.77万元、电费23.50万元、邮电费19.50万元、差旅费24.4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培训费13.51万元、公务接待费19.28万元、劳务费10.00万元、工会经费44.78万元、福利费111.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7万元。比2023 年预算增加6.22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及服务费用等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7.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4.1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情况如下:单位所属办公用房及相关建筑物10栋、面积7300.05平方;通用办公设备940台、原值905.35万元,其中办公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406台、复印机6台、打印机216台、空调147台、数码相机21台、投影仪1台、音响2台、扫描仪5台、碎纸机6台、摄像机1台、冰柜2台、电风扇70台,卫星导航GPS设备1台、移动硬盘30块、录音笔15支、LED显示屏10台;专用设备455台、原值386.59万元,其中智能覆膜机3台、厨房设备1套、三目连续变倍体视显微镜2台、生物图像显微镜2台、荧光显微镜2台、打包机1台、自动洗板机2台、氮吹仪2台、酶标仪2台、电泳仪2台、高压清洗消毒机2台、艾本德移液器6台、低速自动离心仪2台、高压蒸汽灭菌器1台、识读器200台、生物安全柜3台、组织匀浆机1台、数码凝胶成像系统1台、动物专用封锁警示设施3台、恒温培养箱1台、可调加样器3台、杭州佑宁控温金属浴1台、微孔板振荡器2台、荧光定量PCR仪3件、应急工作箱1台、便携式扑杀器4台、肉类快速检疫检测箱2台、固相萃取装置1台、农残测定仪3台、测距仪1台,汽艇1台、无人机1台,植物管理机械117台,其他专用仪器仪表77台;办公家具及相关用具840件、原值66.78万元。无形资产6个,原值18.5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与2022年12月31日相比,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减少63.5平方米,主要原因是根据审计审计局审计出的资产问题进行了房屋资产核销;通用设备减少38.4万元,主要原因是设备减少,部分办公设备老化,更新后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用设备减少17.0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老旧设备的淘汰报废;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增加4.7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增加办公室布置需要配备相关硬件;无形资产无变动。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农业农村局的项目支出预算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758.2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等在内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反映渔业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黑土地保护、耕地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3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