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609/2024-299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2023年,建德市局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悉心指导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法治作出的系列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统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建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系统推动法治学习教育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固定活动日和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统计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不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定《2023年度建德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聚焦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共4次,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3.推动党委政府学习贯彻中央工作精神。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专题学习,4月11日,在十五届市委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和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9月18日,在建德市十七届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会议强调了要坚持依法依规统计,做到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全面、客观、真实、有效。11月9日,在全市统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上,面向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统计负责人、统计员开设《新时代的统计法》课程,学习后开展法治知识测试,不断提升统计调查人员的法治素养。
(二)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执法震慑作用
1.有序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年联合各专业科室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单位41家,其中检查规上工业9家、限上贸易11家、规上服务业6家、建筑业5家、投资项目10个,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6000元。
2.深入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全年设置双随机执法任务8个,其中跨部门联合执法任务8个;截至目前按时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单位41家,其中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抽查41家,共参与执法人员82人次。
3.积极开展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开展数据核查,由相关专业22名干部牵头开展数据核查,共核查单位数496家/个。其中房地产36家,差错单位1家;建筑业42家,差错单位1家;投资项目62个、农业8家;贸易107家,差错单位7家;工业73家,差错单位7家;能源100家、差错单位27家;服务业62家,差错单位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的47家单位现场进行指导整改。
(三)紧紧围绕统计法治建设要求,认真落实统计监督职能
1.落实统计法治建设责任。制定《2023年度建德市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落实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解读和清理工作,积极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
2.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工作责任。出台《建德市防惩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建霞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蕾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队)领导任副组长,负责专项治理活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组织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有关经济部门召开防惩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细化工作措施,自上而下迅速部署,对标查找问题。
3.落实统计监督职责。把做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和省、杭州市统计督察迎检准备工作作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重点任务来抓,积极推进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落实《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的操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提供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10个部门单位近五年以来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数据核查中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线索。
(四)以统计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1.扎实推进基层统计单元治理工作。全市17个乡镇、街道、开区发,719家企业,调整划分为36个单元,截至目前,选任乡镇(街道)聘任单元长、副单元长共72人。同时,建立三级联络机制,联络员与全市36个基层统计单元建立常态联络机制,积极组织统计单元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统计工作经验交流、业务知识学习、团建等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线下活动251次,走访调研184次。
2.逐步推进“统计之家”提档升级工作。以基层统计单元治理需求为导向,在目前17个统计之家全覆盖基础上,采取自主申报原则,择优选择更楼街道、李家镇两处为2023年度统计之家先行提升地,与现有活动场所共建共享,助力统计基层基础的夯实。
3.完善行政处罚不良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积极配合推进“信用建德”建设工作,服务行政处罚对象,与市信用办进行沟通联系,同时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在2022年度被行政处罚的2家单位进行信用修复指导,并及时对不良信息进行了信用修复。
4强化统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利用集中学习及法律顾问讲课,结合前几年的执法案例,对我局9名持统计执法证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处罚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我局统计执法队伍水平。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5.积极组织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价工作。今年以来,统计局以“统计诚信高标准、统计数据高质量”为核心,严把统计诚信单位评价工作的质量关,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通过严格的审核验收,建德杭石徐店加油站有限公司被评定为2022年度“建德市统计诚信单位”。通过“统计诚信单位评价”活动,进一步夯实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基础,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为全市统计诚信单位的创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五)以持续推进的态势,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多渠道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制定《2023年建德市统计普法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到局(队)各科室、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把普法融入统计调查统计服务全过程,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利用统计执法检查、综合调研、“四上”企业入库现场核实、数据质量核查等契机“送法入企”,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工作。同时通过法治学习教育、普法“八进”活动、主题日统计普法宣传、公众号“普法微课堂”版块、统计基层单元活动等开展常态化宣传,共开展法治培训27场。
2.抓好各种重要节点,开展重点普法宣传。通过“三组三联”活动、“三.五”学雷锋活动、“五.四”青年节团员活动、“七.一”党员活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在9月“统计开放日”活动期间,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7场,服务群众1208人次,入企宣传113次,服务企业人员368人次,发放统计宣传册4000余份,凝聚了依法统计共识,提高了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利用各种会议、培训会加强普法宣传。利用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会、各统计专业年报会和统计业务培训班上开设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讲座十五场;与党校合作开通统计法治培训讲座一场。全年累计面向1000人次的政府工作人员和统计人员开展了统计法治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效牢固地树立了相关干部的依法统计意识。
3.线下线上双线并行。以每月、每季度为时间节点,通过建德统计调查微信公众号、建德发布等平台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经济普查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统计法治的有奖竞答活动,辐射人数达5283人次;12月与全市乡镇街道、开发区联合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17个乡镇街道的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册,走访企业300余家。
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积极进取,不断提升基层统计能力,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夯实基础,强化法治监督意识。一是抓好学法用法。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宣传主题,切实做好统计法治专题学习,深入开展统计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二是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加大报表审核力度、继续常态化开展各专业的数据核查,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抽查工作,提高执法成效,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树立依法治统威信。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基层统计队伍建设、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流程、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管理、深化统计网格智治工作。
2.持续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精神,加强执法与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专业互联互通,完善专业核查、日常检查、执法检查等统计监督体系,加强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融会贯通,联合开展统计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3.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开展常态化统计巡查、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建德市统计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