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6026668/2024-299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和单位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消防机构
第一节 消防领导组的人员组成
组 长:唐正彪
副组长:吴 勇
孙 健
甘 雯
叶 浓
张建楠
成 员:各科室、窗口负责人
第二节 消防安全等级及责任人
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唐正彪
由 唐正彪 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吴 勇
由 吴勇、孙健、甘雯、叶浓、张建楠 担任;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 各科室、窗口负责人 担任。
第三章 职责
第三节 消防领导组职责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四节 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本单位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灾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灾发生原因。
第五节 各科室、窗口负责人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4.落实本部门办公区域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责任制。
5.当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至指定地点,做好善后工作。
6.在主要领导的领导下,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节 物业主管职责
l.在办公室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全面负责中心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做好物业人员分工,完善中心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组织好防火救灾教育及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作战计划,确定重点,制定措施。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5.加强防火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密切协作,认真追查火灾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做好新进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9.监督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
第七节 消防管理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计划安排。
3.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中心消防安全相关决定和指令。
4.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
5.经常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职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建立健全物业义务消防组织,对物业义务消防员,应该排好班次,保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职工疏散。
第八节 消防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格服从上级领导指令,认真完成上级领导指派的临时任务。
5.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四章 消防要求
1.职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监控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职工将杂物堆放在消火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中心内的办事群众,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五章 防火管理
第九节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告知办公室及消防监控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动火时,保安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中心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办公室及消防监控中心,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六章 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大楼内的烟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要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灭火装置、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5.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6.灭火器由中心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监控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第七章 制度
第十节 三级防火制度
(一)一级检查由各部门负责人实施
1.职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部门负责人及职工本人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3.负责维护、保养本部门范围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二)二级检查由各分管领导实施
1.各分管领导,每周应组织对分管部门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2.检查本部门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本部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三)三级检查由主要领导组织实施
1.每月由主要领导或委托物业主管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2.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节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职工每日进行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物业主管会同各部门一月检查一次。中心每季度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二节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地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十三节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中心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第十四节 大厅防火制度
1.大厅值班长和保安要随时注意、发现并制止办事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带进政务服务中心,如办事人员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和物业管理负责人。
2.中心大楼内实行全面禁烟,若发现办事群众室内吸烟,保安人员及大厅值班长要及时劝说制止。
3.所有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熟记就近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养和监护工作,发现有人挪动立即制止并报办公室。
4.不准堆放废纸、杂物。
5.发生火警后要对办事群众进行安抚,稳定情绪防止出现混乱。
6.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五节 食堂防火制度
1.食堂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2.食堂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
3.食堂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人员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十六节 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办公室。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由办公室派人安装并报消防监控中心备案。
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污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第八章 宣传与培训
1.要以各种形式进行灭火救援项目的技术比赛,从而达到具有强烈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术素质的目的。
2.各岗位新进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3.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