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393/2024-298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2-27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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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德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27 09:49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2023年,建德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杭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聚焦高位推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建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杭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建德市)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助力杭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示范引领提升能力。建德市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2023年以来,已开展4次常务会会前学法。会前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解读学习,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3.强化考评落实责任。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实绩的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年度法治督察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聚焦科学合规,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以来,对13件建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认真编制2023年建德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项)并向社会公布,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

2.推进市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作。2023年10月30日,建德市行政合法性审查中心正式挂牌,新增事业编制2名。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编制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目录,依托“乡镇合法性审查”应用系统指导乡镇(街道)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审查,并为乡镇(街道)提交的疑难、重大、复杂事项提供专业的协审意见。

(三)聚焦优化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简审批事项23.7%,压缩申请材料21.9%,全流程审批时间由80天缩短至30天。组建覆盖全市范围的含17名首席代办员和25名代办员的项目代办队伍,为辖区内企业提供项目审批全过程无偿代办服务,商业中介有偿代办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数量逐步递减。建立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系统,囊括项目准入、项目审批、“标准地”建设、项目验收等业务管理环节,形成项目审批全过程管理链条,已有48个项目经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系统完成准入申报、研判等环节(39个项目准入预审同意、3个项目部门研判通过),26宗地块通过系统完成标准地申报。

2.深化“兜底办”改革。延伸开展“兜底”+公证、“兜底”+金融服务、“兜底”+企业投资等增值服务。2023年以来,共计解决各类“疑难杂症”610件,受益人数1600余人。编印《建德市“兜底办”工作成效及典型案例汇编》,选取30个精选案例,提炼改革成效,助推改革发展。

3.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建德市政府向杭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大监督”体系,积极深度联合市人大、巡察、财政三方力量,探索形成人大+“巡财审”的计划共拟、线索共通、问题共查、成果共享多跨监督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达到以审促改、以审促建的目的。

(四)聚焦法治宣传,不断提升普法质效

1.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着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国企、进社会治理中心、进法律服务机构、进部队、进企事业单位和村社”活动。

2.创新法治宣传载体。推进普法责任清单化,构建“1+5+6”普法宣传体系(普法办+5支普法志愿服务队+6个普法讲师团)。推进普法资源集约化,在图书馆设立“全民阅读﹒法润书香”普法赠阅区,让普法宣传从传统的“流动摆摊”变成“实体店面”。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复议应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法治队伍建设力量还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缺少具有法治专业背景的法治人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制定《2023年建德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建德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集体学法3次,建德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4次。

(二)深化统筹协调,系统谋划和推进法治各项工作

制定《建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式管理制度》,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德市领导班子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全面总结上一阶段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形成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科学统筹谋划下一阶段工作。针对建德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提出审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建德市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优化考评督察,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聚焦依法行政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等薄弱环节,推进年度考核问题短板整改,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夯实基层基础法治工作。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督察。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范畴,充分发挥法治考核的导向作用。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紧盯重点任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各项要求,立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积极推进市、镇(街)两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推动基层行政合法性审查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建德市级审查中心统筹抓好事前规范、事中协同、事后备案,针对疑难复杂事项,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完成第一批市级和乡镇(街道)的法治审查员任命工作。规范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法治工作人员配备,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健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律师的过程性参与,为政府行为的合法性提供智力支持。

(三)加大执法监督,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规定,重点开展全市行政处罚案件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全面评查、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覆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贯彻落实省委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加大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增强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