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430/2024-339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1-21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建德市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4-11-21 14:18 来源:建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杨通英: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撤销大洋镇人民政府于1999年9月13日办理的你与“潘顺伟”结婚登记行为,注销结婚证〔大婚字第70号〕。

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建德市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听证的权利。

请及时到建德市民政局领取《建德市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满即视为送达。



建德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