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430/2024-339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1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建德市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4-11-21
14:18
来源:建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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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通英: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撤销大洋镇人民政府于1999年9月13日办理的你与“潘顺伟”结婚登记行为,注销结婚证〔大婚字第70号〕。
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建德市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听证的权利。
请及时到建德市民政局领取《建德市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满即视为送达。
建德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