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德市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建政办函〔2024〕22号)
时间:2024-10-22 13:41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德市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推进机制》已经市 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建德市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推进机制

为了将“项目为王”落实落地落细,进一步浓厚“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氛围,实现对投资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打赢“项目攻坚战”,有效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机制。

一、总体要求

全面应用杭州市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大市域统筹力度,更好统筹信息、统筹要素、统筹管理,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全市统一的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格局,治“五未”提“五率”,抓“五张清单”,推进“五个一批”,让招商项目实起来,让投资项目快起来,让问题项目动起来。

二、重点任务

以杭州市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为主要载体和有效抓手,按照“3+1项目板块”(工业、商服住、政府投资+开发区),分类、分级、分阶段明确各单位职责。应用平台的分析评价、监测预警和协调处置等功能,开展进展跟踪、项目调度、问题协调等工作。以推进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评价项目,考核项目业主、属地政府。

三、具体机制

(一)市级领导小组

建立建德市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投资项目的工作调度、综合协调和督促实施等工作。

(二)专班运行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业务专班,市发改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统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审管办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作为成员。

专班负责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统筹推进工作,包括进展跟踪、监测通报、预警处置、问题交办、督查协调、服务指导、月度例会、评价研判和专项考核等。

(三)提前预警机制

结合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红黄灯预警规则,设计橙色预警规则,建立我市提前预警机制。一方面,针对平台中已有黄灯预警规则的环节,强化规则应用,由“提醒式”转为“通报式”,销号方式从“阅读销号”升级为“办结销号”;另一方面,针对平台内无黄灯预警规则的环节,按红灯预警规则提前1/6的时间进行通报预警。

(四)平台预警处置机制

1.责任落实。根据职责分工明确预警项目的项目责任单位、板块牵头部门、五未阶段责任部门和环节责任部门(详见下文),及时明确各单位责任领导和联系人。

2.预警响应。平台出现预警信息后,项目责任单位会同环节责任部门及时查阅平台预警信息、查清预警原因。

3.预警办理。预警原因明确后,由项目责任单位报送具体情况并提供佐证资料,环节责任部门及时在平台内进行“预警办理”,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办理选项分为“无需办理、正在办理、已完成办理和项目退出”等情形。

4.预警销号。根据销号管理办法,一是办理选项为“无需办理、已完成办理和项目退出”的情形,预警自动销号。二是办理选项为“正在办理”的情形,将纳入“已办理未销号”,“正在办理”的1个销号周期为30日,原则上第4次推送后仍未完成销号的,将纳入“销号超时”。相关单位应加快项目推进,存在问题的及时按“问题协调机制”提交协调,确保按时销号。对于确实存在销号困难的项目及时在平台申请延期。

(五)问题协调机制

根据项目红灯预警次数、问题复杂程度,建立三级协调机制,由业务专班根据项目板块牵头责任交办协调任务。

1.工业项目(不含能源、开发区项目)由市经信局牵头协调。第一次预警或者一般问题由属地政府负责协调;第二次预警或复杂问题由属地政府上报市经信局,由市经信局召集相关部门协调;第三次预警或重大问题由属地政府和市经信局上报市领导协调。其中,签约未落地阶段由市商务局牵头协调。

2.商服住项目(不含开发区项目)由市住建局牵头协调。第一次预警或者一般问题由属地政府负责协调;第二次预警或复杂问题由属地政府上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召集相关部门协调;第三次预警或重大问题由属地政府和市住建局上报市领导协调。

3.政府投资项目、能源项目(不含开发区项目)由市发改局牵头协调。第一次预警或者一般问题由项目业主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第二次预警或复杂问题由项目业主上报市发改局,由市发改局召集相关部门协调,第三次预警或重大问题由项目业主和市发改局上报市领导协调。

4.开发区范围内的工业(含能源项目)、商服住、政府投资项目,优先由开发区牵头协调。第一次预警或者一般问题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第二次预警或复杂问题由开发区管委会召集相关部门协调,第三次预警或重大问题由开发区管委会上报市领导协调。

(六)专项考评机制。将项目推进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并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根据环节的完成情况、平均用时、存在问题及原因、预警响应、问题协调处置等情况,对参与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考评。结合项目责任机制,根据项目情况,关联干部推进项目的能力和绩效。

四、职责分工

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①按照“3+1”板块牵头分为工业、商服住、政府投资、开发区4大类;②按照五未阶段分为签约未落地、落地未开工、开工未竣工、竣工未投产、投产未达产5个阶段;③按照全生命周期环节分为盯引、签约、拿地、立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工监管、入统、在建、竣工验收、确权、投产和达产13个环节。根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协同衔接流程和相关环节的要求,各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1.市发改局:牵头业务专班工作,负责相关运作体系、机制、规范和标准的研究制订,负责监测通报、问题交办、召集月度例会、评价研判和专项考核等。

具体责任包括①板块牵头责任,牵头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能源项目(不含开发区项目);②五未阶段责任,负责推进牵头项目“五未阶段”全过程;③环节责任,负责全市所有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立项(基本建设)环节。负责上述项目、阶段和环节的进展跟踪、预警处置、督查协调和服务指导。

2.市经信局:具体责任包括①板块牵头责任,牵头全市工业项目(不含能源、开发区项目);②五未阶段责任,负责推进牵头项目“五未阶段”中的落地未开工、开工未竣工、竣工未投产、投产未达产阶段;③环节责任,负责全市所有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立项(技术改造)、投产和达产环节。负责上述项目、阶段和环节的进展跟踪、预警处置、督查协调和服务指导。

3.市住建局:具体责任包括①板块牵头责任,牵头全市商服住项目(不含开发区项目);②五未阶段责任,负责推进牵头项目“五未阶段”全过程;③环节责任,负责全市所有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施工许可、在建、竣工验收环节。负责上述项目、阶段和环节的进展跟踪、预警处置、督查协调和服务指导。

4.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责任包括①板块牵头责任,牵头开发区内政府投资、商服住和工业项目(含能源项目);②五未阶段责任,负责推进牵头项目“五未阶段”全过程;③环节责任,负责开发区内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盯引、签约环节。负责上述项目、阶段和环节的进展跟踪、预警处置、督查协调和服务指导。

5.市商务局:具体责任包括①五未阶段责任,负责推进全市工业项目(不含能源、开发区项目)“五未阶段”中的签约未落地环节;②环节责任,负责全市所有项目(不含能源、开发区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盯引、签约环节。负责上述阶段和环节的进展跟踪、预警处置、督查协调和服务指导。

6.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环节责任,负责全市所有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拿地、工程规划许可、开工监管、确权环节。负责上述环节的进展跟踪、预警处置和服务指导。

7.市统计局:环节责任,负责全市所有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入统环节。负责上述环节的进展跟踪、预警处置和服务指导。

8.市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主管行业项目进展跟踪、问题协调、服务指导等工作。

9.市审管办:牵头投资项目审批保障工作,负责预警项目审批协调,召集部门联合服务;负责加强中介管理,压缩中介用时;负责优化提升代办服务机制等工作。

10.项目责任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业主担任,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由属地政府担任。项目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确定责任领导和联系人,强化平台应用,负责具体的项目推进、预警响应、问题协调、服务指导以及代办协办等工作。

11.电力、水务和燃气等公共服务部门:按部门职责分工做好项目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接入保障和问题协调等工作。

12.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1.机制联动。根据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预警情况,专班将按月通报监测情况,并抄送至市委市政府。通报结果将运用至“强基固本、深化改革”、“五大会战”、“扛旗竞跑”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中。

2.改革提速。围绕杭州提出力争项目“落地到开工用时90天内,开工到竣工用时1-5亿元项目18个月内、5-10亿元项目24个月内、10亿元以上用时36个月内”的目标,持续深化“标准地”改革,抓好净地出让,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中介管理,推广“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持续加快项目从签约落地到开工投产达产的速度。

3.总结推广。各有关单位及时梳理总结在项目推进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广泛推介可学可鉴的经验案例,表彰一批高质效的“骏马项目”,努力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