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德市第三轮修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办函〔2024〕25号)
时间:2024-10-22 13:39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德市第三轮修志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建德市第三轮修志工作实施方案

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优秀文化传统。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2〕5号)、《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四五”时期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市委办发〔2022〕11号)、《杭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新时代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的通知》(杭志委〔2023〕1号)等有关要求,决定启动建德市第三轮修志工作。为确保编纂工作有序高质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部门协同、众手成志”组织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依法治志,守正创新,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以高质量的修志成果为绘就“幸福宜居 文旅共富”新图景提供理想信念支撑、传统文化滋养和历史经验镜鉴。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治站位高、思想观点正确,篇目科学、结构严谨,资料翔实、特色鲜明”编纂要求,推进建德市第三轮修志,构建市志编纂为主体、乡镇(街道)志和部门专业志为基础、村(社区)志为重要延伸的工作格局,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建德市志(2005—2025)》编纂出版,版面规模为150万字;乡镇(街道)完成志书出版全覆盖,推进村(社区)志编纂创新工程。市志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记录20年来建德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一系列发展成就与经验得失。

三、编纂要求

1.断限。以2025年为时间节点,编修上限为事物之发端(如为续修志,上限起于上部志书的下限),下限至2025年12月31日(已经在编修的镇、村、部门志书,下限可按原计划),部分内容作适当延伸,力求完整性、连续性。

2.范围。以本行政区域为记述范围,全面系统地记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务的历史与现状。

3.体裁。述、志、记、传、图、表、录等并用,以志为主。

4.体例。坚持志体,结合运用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实行横排门类,纵叙事实,事以类从,纵横结合。平列为篇,每篇设章、节、目。

5.结构。志首置概述、大事记,以提挈全志,达到“总揽全书、彰明因果”作用;每一篇、章,分别冠以无题“绪言”“小序”,以彰显事物发展轨迹,起到以纲带目作用。

6.文体。采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行文严谨、朴实、简洁、流畅,“述而不作”。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建德市志(2005—2025)》编纂委员会。为整体推进建德市第三轮志书编纂的领导机构,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为:部署并落实第三轮修志工作,研究并解决市志编修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二)工作机构。

1.《建德市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建德市志(2005—2025)》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工作机构,设在市委史志编研室,其主要职责为:(1)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提出《建德市志》编修意见;做好第三轮修志的宣传、协调等工作。(2)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修。负责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篇目大纲的审定;开展业务指导,组织编修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评议、审定、验收,协助出版等工作。

2.市志编辑部。设立《建德市志(2005—2025)》编辑部,作为业务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纲目的起草、修订以及各专志的编纂和志稿的修改等工作。

3.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纂办公室。乡镇(街道)、村(社区)各自成立编纂组织。其主要职责为:确定主编、编辑等编修人员名单;拟订志书编修计划及纲目;开展资料搜集、志稿编纂;内部评审后形成送审稿,交市委史志编研室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做好出版工作。

五、编纂步骤

本轮志书编纂以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分类实施、因地制宜的方式开展。

(一)《建德市志(2005—2025)》编修进度安排。

1.组织发动阶段(2024年7月—2025年3月)。由市委史志编研室拟订第三轮修志工作实施方案;市志编辑部编写市志篇目实施大纲,请省、杭州市有关专家讨论、研究,提请编委会审议;召开全市修志工作会议,进行思想、组织动员;市志各参编单位确定修志负责人和主笔及撰稿人员名单,报送市志编委会办公室;市志编委会办公室及市志编辑部对修志撰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资料收集阶段(2025年4月—12月)。各市志参编单位在市志编委会办公室及市志编辑部指导下拟出编写提纲(至目),确定编写篇目;各参编单位编写本部门、单位发展大事记;收集资料,入志资料应以档案资料为主。

4.初稿撰写阶段(2026年1月—12月)。各参编单位根据试点单位稿件经验写出本单位稿件;召开评稿会,根据评稿会意见进行修改并补充资料,形成初稿;经本单位领导审稿,审稿通过后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市志编辑部。各单位保持修志队伍不散,人员不减。

5.编辑修改阶段(2027年1月—12月)。市志编辑部组织编辑人员对志稿进行编辑、修改、补充资料等,形成分纂稿;进行总纂,形成评审稿。

6.志稿评审阶段(2028年1月—12月)。市志编辑部将评审稿报送市志编委会领导审阅,开展内评内审;召开评议会,组织省、杭州市方志办领导和专家进行评议;根据编委会意见和省市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审定稿,开展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报省、杭州市方志办验收,同时送保密机关进行保密审查;根据送审意见及保密机关意见修改定稿,送出版社制版、审稿。

7.出版发行阶段(2029年1月—6月)。落实出版社审稿意见,正式印刷出版。

(二)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修进度安排。

1.尚未开展志书编修工作的乡镇(街道),要尽快启动志书编纂工作,至2025年全部启动编纂。成熟一部,出版一部。

2.村(社区)志编纂实施创新工程,以三种形式进行:一是以“微村志”形式结集出版,由市委史志编研室牵头,在2025年前完成;二是在乡镇(街道)志中设村志篇,与乡镇(街道)志同步完成;三是鼓励有条件的村编纂单本志书,成书的形式可以公开出版,也可以内部出版。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部门协同、编委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的修志工作体制,建立各级志书编纂委员会。各主编、市志参编单位要成立编纂机构,明确一位领导负责志书编修工作,挑选政治意识强、文字功底好、熟悉地情并且热爱地方志工作的同志组成编纂班子,负责做好志书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撰稿等工作,强化工作保障,确保编纂工作有序高质推进。

2.健全考核机制。将《建德市志》编修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强化对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各单位等市志参编单位的工作检查、督查机制,细化各部门资料收集、志书分纂等工作的进度、质量要求,进一步压实部门和属地分纂主体责任,提高编纂效率,如期完成各阶段编修任务。

3.强化服务保障。将三轮修志工作经费及出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项目资金保障,做到专款专用,修志部门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工作效率。切实关心修志人员的生活待遇和实际困难,为撰稿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调动修志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编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