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德市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4-10-18 09:45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杭州市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建德市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建德市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能级、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23〕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打造“幸福宜居之城、文旅共富样本”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创造生活宜居、生产高效、生态优美、富有特色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向绿色、低碳、智慧转型,创成省级城市更新试点,为全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杭州“勇攀高峰、勇立潮头”作出更多建德贡献。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把改善民生作为实施城市更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建设全龄友好型城市,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百姓创造更加舒适美好的品质生活。

2.规划先行,统筹推进。结合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合理划分城市更新单元和实施片区,整合城市建设各类资源,全面评估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全方位、立体化提升城市品质,激发产业活力。

3.传承文脉,保护风貌。妥善处理好保留城市记忆和彰显当代城市风范的关系,注重城市文脉传承和城市肌理延续,强化城市空间格局、肌理、风貌的传承和保护,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4.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遵循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注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的活力,充分调动公众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更新模式。

5.协同发展,共富示范。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完善城市空间和功能,提升城市机能活力,推动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城市更新工作,以城市更新促进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成果。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动态更新城市更新项目库,建成一批城市更新项目,形成一系列城市更新成果与实施模式。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推动城市能级提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打造高品质公共空间,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和安全条件,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城市宜居、韧性、智慧水平显著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3年9月底前)。

建立城市更新工作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推动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更新项目。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4年6月底前)。

编制城市更新行动方案,明确试点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开展更新规划编制,划定更新片区,形成更新项目库,出台一批重要政策和技术标准,形成政策和技术标准框架。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7月至2025年10月底前)。      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更新片区、项目,不断丰富完善城市更新的方法、路径、举措、机制,确保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

对城市更新行动进行阶段性经验总结,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学习借鉴其他先进城市好的做法,形成城市更新的“建德经验”。

三、主要任务

(一)规划引领行动。

1.开展建德市城市更新建设规划编制,客观评估建成区现状及存在问题,确定工作目标、框定更新范围、划分更新单元、建立更新项目库、明确建设时序,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开展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对重点片区进行城市设计。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相关乡镇(街道)等〔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各项任务具体实施单位均为各乡镇(街道),以下不再重复罗列〕。

(二)宜居品质提升行动。

2.城镇危房治理。分类开展城市危房治理改造,对D级危房原则进行拆建,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确保居住使用安全。至2025年,城镇危房需实质性解危18幢(拆除9幢,维修加固9幢)。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体局、相关乡镇(街道)等。

3.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三年(2023-2025年)行动计划。至2025年,实施42个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实施田坞区块拆改结合试点项目。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街道)等。

4.未来社区创建。落实完整社区建设要求,以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为重点,着力探索未来社区长效运营新机制,把未来社区建设作为推进城乡社区现代化工作的突破口和空间落地载体。至2025年,全市新推出未来社区创建项目不少于4个,覆盖40%左右的城镇社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数据资源服务中心、相关乡镇(街道)等。

5.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实施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行动,对小区老旧的供水管网、设施、供水设备等设施进行整改更换。至2025年,完成“愿改尽改”的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投公司、相关乡镇(街道)等。

6.加装电梯。完善加装电梯工作管理体系、健全基层民主协商机制、持续优化项目审批服务、综合提升项目实施质效、强化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配套支持与保障力度。至2025年,围绕“能改尽改、愿改就改”的目标,推进加装电梯60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乡镇(街道)等。

(三)产业升级和聚能焕新行动

7.低效开发区(园区)更新。按照“拓空间、促转型、强配套、提质效”导向,坚持“统筹一体、增存兼顾、分类推进、政企合作”原则,实施低效开发区(园区)更新工作。统筹低效用地整治、标准厂房建设和“腾笼换鸟”等工作,全面摸排高耗低效企业,整合各项政策和专项资金,实施分类推进。至2025年,完成更新低效工业用地不少于2780亩,整治销号高耗低效企业121家。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建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等。

8.传统商圈提升。深化大数据平台应用与商圈整体运营、数字营销的共生发展,并依托大数据和元宇宙等先进技术,实现商圈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智慧商圈迭代升级,构建更符合人民生活消费需要、更贴近商家经营需求、更适配机构运营和政府管理的未来智慧商圈。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相关乡镇(街道)等。

(四)城市能级提升行动

9.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实施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推动公共服务设施集成落地,迭代开展城镇社区专项体检工作,全方位摸清城镇社区现状底数,针对性开展公共服务补短板行动,形成“调查一评估一提升”的动态闭环。逐步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快落实《杭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建德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建设。至2025年,创建“杭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9个,康养联合体实现镇街全覆盖,新增婴幼儿托位720个,新增群众身边体育设施60处、嵌入式体育场地设施2.4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投公司、相关乡镇(街道)等。

10.市政设施补短板。开展市政领域专项体检工作,编制市政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系统开展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老化更新,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雨污水管道等更新改造。结合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等工作契机,推进瓶装液化气供应站标准化建设及管道燃气覆盖配套设施LNG站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用机制,规范化改造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地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做好相关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抗台防涝等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完善城市供排水处理体系,提升城市韧性。至2025年,开展白沙桥、彩虹桥等桥梁的维修提升工作,完成城市老旧燃气市政管道、污水管道、供水管道更新改造9.7公里、15公里、5公里,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市城投公司、相关乡镇(街道)等。

11.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海绵型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改造建设,促进雨水就地蓄积、渗透和利用。至2025年,全市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的50%,完成6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乡镇(街道)等。

12.停车场(库)、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构建规模适宜、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的停车设施和充电设施,合理布局公共领域充换电站,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建设,鼓励新建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同步建设到位。至2025年,新建新能源汽车公共领域充电桩不少于400个,推动构建国有充电设施一体化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投公司、市旅投公司、市城投公司、市资投公司、市供电公司、市经开集团、相关乡镇(街道)等。

(五)城市公共空间提升行动

13.湿地水城建设。构建“一脉、两核、二带、三区、多点”的湿地保护空间格局,湿地资源质量明显提高,湿地生态功能显著增强。至2025年,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全市湿地面积保持在8426.98公顷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改局、市水利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相关乡镇(街道)等。

14.公园绿地建设。推进老旧公园提质改造,新建一批公园绿地。利用城市道路两侧公共空间,增加道路附属绿地。注重本土植物运用,降低绿地建设与管养成本。注重城市开放空间的活力塑造,逐步形成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多级公园体系,城市更新单元内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加快布局一批小型城市客厅,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惠民公共空间。至2025年,全市范围内新建改造公园不少于6个,扩绿不少于1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相关乡镇(街道)等。

15.河道整治。实施幸福河道建设四大工程——水安全提升工程、水环境提升工程、水休闲提升工程、水文化提升工程。完善区域排涝工程布局,推进各片区骨干河道的建设以及断头河打通工程,强化水系畅通,增强片区防洪排涝能力。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相关乡镇(街道)等。

(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行动。

16.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以及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利用,采用小尺度、渐进式的“微整形”更新方式,对城区内原有历史建筑、历史街巷、形制肌理、空间环境等进行保护和修缮。至2025年,完成2处历史文化名镇、3处名村保护规划编制任务,修缮20处乡土建筑,推进国保南峰塔、省保上吴方村消防工程、市保南屏社等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体局、相关乡镇(街道)等。

17.城乡风貌整治。持续开展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结合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全域推进浙江省八大行动和杭州市十大专项,进一步体现以有机更新理念推动城市品质综合提升,集成落地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加快打造兼具建德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内涵和新时代特征的城市风貌。至2025年,建设不少于3个省级城市风貌样板区试点。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相关乡镇(街道)等。

18.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现代化、公共服务现代化、产城融合现代化、人文环境现代化、智慧治理现代化、数智赋能现代化,协同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至2025年,培育不少于6个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相关乡镇(街道)等。

(七)复合空间类更新提升行动

19.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耕地优化提升、村庄优化提升、低效用地整治和优化提升、生态保护修复优化提升等空间治理活动,推动城乡融合、三生融合、三产融合,加快绘就空间集聚、要素汇聚、耕地连片、产业兴旺、共同富裕、全域美丽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至2025年,实施3个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涵盖5个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相关乡镇(街道)等。

(八)城市智慧赋能和绿色低碳提升行动。

20.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CIM+应用场景,建立健全物联感知体系,持续增强城市管理基础设施感知能力,推进油烟监测、燃气安全监测设备、桥梁称重设施安装等。

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投公司、相关乡镇(街道)等。

21.建筑节能。稳步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推动公共建筑开展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推广应用建筑设施设备优化控制策略,提升用能系统效率。结合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鼓励各类公共机构和公共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引导市场化改造模式充分参与。同时,深化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至2025年,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分别不少于1.5万平方米、0.7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供电公司、相关乡镇(街道)等。

(九)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完善行动。

22.逐步构建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探索建立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资金等相关配套政策。在规划指标、项目审批流程、产权激励、技术标准等方面形成突破,建立城市更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税务局等。

(十)城市更新机制创新行动。

23.深入探索与城市更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新模式、新手段、新方法。研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更新模式、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存量资源统筹利用方式、长效运营模式、投融资模式、城市体检与更新衔接机制等。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国资服务中心、市公积金中心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城市更新工作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城市更新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建德市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指导、调度、督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推进。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在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方面为城市更新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并在资金争取、资源和资产配置等方面下足功夫,全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加强城市更新项目用地保障、财政政策保障,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必要时要建立资金封闭运行的管理机制,确保资金及时下达、专款专用。

(三)强化工作推进。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工作调度力度,按月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研判工作进展,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委考核办、市住建局要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将城市更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城市更新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具体考核任务每年度下发任务清单,切实保障城市更新工作的有序推进,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予以嘉奖。

(四)加强数字化管理。扎实推动基层智治系统建设。基于“新安·17 治理”应用系统平台,打通省市建设城市更新数字模块,连接基础数据库,统筹管理城市更新规划、计划、方案以及有关技术标准、政策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