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828/2024-28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1-08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建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8 10:04 来源:办公室(农办秘书科)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特编制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建德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围绕农业农村工作动态、乡村振兴、政务公开等民众关心关切的农业农村工作内容开展信息工作,认真抓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主动公开。2023年政务网发布信息160余条,其中涉农补贴领域27条,主要包括耕地地力、畜禽良种、农机、粮油等方面的补贴公示。全年处理行政许可34451项。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依申请公开申请人以自然人为主,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条。其中,予以公开2条、无法提供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大力推进三农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扎实开展信息宣传。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信息查询等工作,提高信息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针对建德日报、今日建德、浙江政务服务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维护,确保平台公开功能正常发挥。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三是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年报表统计工作,做好“回头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一是每月对公布信息进行自查,并接受上级公开部门的监督和第三方测评机构的检查,对疏漏错误及时更正,完善公布信息;二是积极参加公开培训,认真学习最新的公开条例,减少信息发布的各种错误;三是对于民众有重大影响力的决策,进行意见公示,听取社会广泛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公开能力和公开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4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逾期未按接疏通知要求不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4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范围。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