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70485866/2024-293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4-01-17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建德市气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14:28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特编制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除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动态信息27条外,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种平台上主动公开气象类信息7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落实建德市政府务公开科要求,压实工作责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开展信息更新、涉敏和表述错误等问题自查整改,保证主动公开内容不出现重大错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设置不兼容审核岗,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加强平台建设。自建新媒体平台有“建德天气”微信公众号、“建德气象”新浪微博号,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无错情出现。

(五)监督保障。组织各科室负责人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认识行政法规颁布的意义、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及时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023年我局开展了信息公开评议,未发生不履行信息公开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不够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落实解读责任,确定谁发文、谁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