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449/2024-29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1-15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建德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10:34 来源:指挥中心(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特编制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建德市公安局按照上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公安领域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经济、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策集中规范公开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建德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更新机构信息(班子成员)9条,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同步行政规范性文件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各1条、其他文件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工作信息1条,通知及公告10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8条,信息公开年度年报1条,建议提案信息20条,其他信息6条。另,政务服务网上公布行政许可93805条,行政处罚266547条,行政强制494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33.92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对依申请公开目录进行了更新完善,年度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控制转载文件、消息来源,一律按照省公安厅、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转载;二是严格执行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公开的原则,规范行政执法发布流程,加大信息保密审查力度;三是严格执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程序,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权威、合法、及时、便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安局对照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要求,推进栏目的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账号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发布、回应及管理等日常维护工作。同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建德公安局(交警)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显示屏公告的形式实现平台搭建。其中网站各信息栏目发布信息300余条,包括警方公告21条,通告9条,最新警讯300余条,以及新闻发布会;“建德公安”微信公众号2023年共发布信息480余条;“建德公安”微博2023年共发布信息7200余条;“建德交警”微信公众号2023年共发布信息202条。

(五)监督和保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日常加强巡查管理力度,堵塞监管漏洞,消除风险隐患。在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坚持值班读网,确保新媒体和信息发布不出纰漏。及时对上级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并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8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6547

行政强制

49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3.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市府办的指导下,市公安局紧紧围绕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公安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工作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差距与不足:一是信息发布量及活跃度方面有待加强;二是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短板问题,扎实做好锻长补短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增加信息发布数量,加大更新频率。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建德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