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182ZF790000/2024-292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1-12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建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4:57 来源: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特编制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一)主动公开。2023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发布信息11条,其中,财政信息发布2条,法规文件其他文件信息发布2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行政执法公开2条,公示公告发布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答复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落实信息发布“三校三审”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市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做好信息公开目录调整,进一步完善板块设置,按照规范设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善相关信息。同时利用“建德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实时公开发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事务一如既往受群众监督,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我局因涉及的信息政治性和保密性强等客观因素,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坚持以积极主动公开为原则,及时发布、更新各类工作信息,切实保障全市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实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机关职能涉密性较强与信息公布量不相适应。    (二)改进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提升服务质效。及时发布政策法规、重点领域工作信息等,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强化机制执行,加强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公开信息的全面性与实用性。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和政策,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