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运政罚〔2023〕7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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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2023年3月15日9时57分建德市响祖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吴斌到建德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新安江中队主动反映该公司名下车辆浙A9V706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已于2022年11月07日到期,期间车辆仍然参与货物运输。建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周强、黄慧华核实后发现建德陆通物流有限公司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其行为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处罚依据: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建德市响祖物流有限公司 |
处罚结果: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5 |
处罚机关: |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