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路政罚〔2022〕05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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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违法超限运输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10月12日10时55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60萧山服务区检查时发现杭州中福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中福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捌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处罚依据: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杭州中福物流有限公司 |
处罚结果: |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捌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10-14 |
处罚机关: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