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建(消)行罚决字〔2021〕0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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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建德市星辉影城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建德市星辉影城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 |
处罚依据: |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建德市星辉影城有限公司 |
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建德市星辉影城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29 |
处罚机关: |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