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科技与狠活,驾考作弊用上高科技……男子摊上事了
时间:2023-09-01 16:05 来源: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针孔摄像头

入耳式耳机

场内人拍题

场外帮作答

……

这一整个流程,全是科技和狠活

 

近日,建德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今年50多岁的老刘(化名)要重新考取科目一,奈何平工作很忙,加上实在看不进去书,听别人说,可以花钱找人帮忙作弊过关,于是,就联系到了朱某(化名)。于是,老刘穿上了朱某给准备的衣服,带上了微型摄像头、入耳式耳机等装备,走进了考场,没想到……

 

 

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

犯罪嫌疑人朱某原系一名驾校教练,今年4月份,有人上门向朱某推销一款由摄像头、耳机、信号接发器组织的工具,称之为“考试神器”。朱某想到自己招收的学员中有的因为年龄或文化程度原因通过理科考试有困难,遂买下备用。等到7月份,果真有学员找到朱某请求帮其想办法通过科目一考试,并约定了大约一万块钱的通过费。8月初,老刘根据朱某的安排成功携带“考试神器”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通过嵌在衣服上的摄像头将试题拍给场外的朱某,朱某再通过耳机向学员提供答案。约做40题后,作弊学员被考官当场查获,犯罪嫌疑人朱某主动向公安机构投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说法

驾照考试也是国考!和高考、公务员考试一样都是国考!在这些考试中组织作弊均会触及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什么是国家级考试?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指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所组织的考试。公务员法、法官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警察法、教师法、执业医师法、注册会计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关法、动物防疫法、旅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统计法、公证法等法律都规定了相关行业、部门的从业人员应当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或入职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四项明确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机动车驾驶执照的考试也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机动车驾驶具有潜在危险性,直接关系道路交通安全,关乎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如果参考人员侥幸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考试取得驾照,而没有真正学会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路上驾驶本领不强,那么一旦上路遇到突发情况必将会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最终害人害己。

 

 

供稿:第一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