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金路政罚〔2023〕4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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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2023年2月22日10时30分,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G330线346K+400m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A26D56重型自卸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引导该车至灵马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现场人员是倪佳咏。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53.1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该车为4轴重型自卸货车,其总重不能超过31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2.18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
处罚依据: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建德市老倪运输有限公司 |
处罚结果: |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陆仟壹佰叁拾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23 |
处罚机关: |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