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633/2023-273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8-14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01-2023-0003
文件编号: 建政办函〔2023〕41号
《建德市拆迁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3-08-14 15:32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一、起草说明

为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提升安置房建设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安置房“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的目标,为进一步健全拆迁安置房管理制度,规范全过程代建流程,特制订此实施办法。

二、政策依据

本办法主要依据《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实施细则(暂行)》(杭建村改发〔2010〕54号)、《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指导意见》(杭村改攻坚办〔2018〕26号)等文件。

三、内容解读

《实施办法》主要包括全过程代建开发的定义、代建开发单位如何确定、代建开发费用的支付方式、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代建开发的流程、资金如何管理、奖惩制度等内容。

(一)明确代建开发单位的确定方式。通过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实施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代建开发单位,全面负责项目的全过程开发及管理,包括咨询服务、设计、施工、采购和移交等。

(二)规范代建开发费用支付方式。代建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建安工程费、设计费用、设备工程费、大市政配套工程费、项目管理服务费等,支付方式按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的合同约定支付。

(三)明确建设单位和代建开发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及报批、项目设计全过程决策、监理及跟踪审计、投资金额的审核、项目竣工验收、监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代建开发单位负责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全过程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竣工备案、办理项目推进中各类报批手续等。

(四)细化代建开发流程。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市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建设单位和代建开发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及质量、廉政约定等,并在合同内明确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五)严格落实资金管理。由代建开发单位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向建设单位申报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六)健全奖惩制度。由建设单位和代建开发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适用期限

《建德市拆迁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实施办法》自2023年9月7日开始实施。

五、解读机关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倪国芳 

联系电话:0571-6478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