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说不!建德检察办理首例为受家暴妇女支持起诉案件
时间:2023-07-17 10:56 来源: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他经常打我,还威胁我要把我弄死。

他欺我父母年迈残疾,欺我无兄弟可依,欺我儿女年幼……我含泪恳请人民检察院帮帮我,恳求你们!




当遭受多次家庭暴力怎么办?报警了之后对方依然不知悔改怎么办?自己法律知识有限,维权困难怎么办?


日前,建德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支持起诉申请。小美(化名)是一名家暴案件的被害人。在2020年至2023年间,其丈夫小宇(化名)通过殴打、威胁等方式,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


小美称,她和小宇结婚十几年了,并育有一子一女。近三年来,小宇多次对其实施家暴,有几次还报了警。她现在很害怕,想离开那个对她挥拳相向的男人。但是她没有什么法律知识,有人告诉她像她这样打着工,拿着2000多块工资的人还不能申请法律援助。那,怎么维权?

后来,小美找到所在乡镇的妇联,工作人员告诉她,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可以帮助其维权。于是,她来到了建德检察院,向检察官求助。建德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家暴加害人小宇因不同原因对被害人小美实施殴打,造成小美头部、脖颈、四肢等多处不同程度受伤。小美报警后,公安机关曾依法对小宇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此后小宇依然多次实施家暴行为,并扬言威胁要“弄死”小美。


鉴于家暴事实清楚,被害人仍然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检察官帮助小美向公安机关调取相关证据。同时,告诉小美,根据“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关于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根据此规定,检察人员又帮助小美申请了法律援助。之后,向建德市法院制发支持起诉书,帮助小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建德市法院当天立案,当天就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让小美的人身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


承办检察官表示,接下来,建德市检察院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对小美的回访保障工作,综合性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弱势群体权益维护。妇女权益保护是检察履职的重要内容,建德市检察院始终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和人格、财产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注重对侵权妇女权益问题的全链条治理,持续用好并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力度精度,帮助弱势群体获得权利救济,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如被申请人违反禁令,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检察官提醒



当您或者您身边的亲朋好友遭受家庭暴力时,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字:朱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