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641/2023-267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9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为高质量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德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2日印发《建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十四五”规划》分析了建德市生态环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要求、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空间范围为建德市行政区域,辖3个街道、12个镇、1个乡,面积2321.7平方公里。规划面向2035年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建德远景目标,设置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二、规划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等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力打造生态保护“标杆地”。
三、主要指标
“十四五”期间建立生态保护、环境质量、总量控制、风险防控、应对气候变化等五方面的指标体系,共设置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18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6项。
四、重点任务
共包括十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加快绿色转型,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控排温室气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三是加强协同防控,巩固提升大气质量。四是坚持统筹治理,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五是实施分类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六是聚焦闭环管理,建设全域无废城市。七是统筹生态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八是强化风险防控,牢守环境安全底线。九是完善制度创新,构建现代治理体系。十是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整体智治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规划的落实,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综合保障、强化督查评估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