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80771/2023-254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供电公司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2022年,国网建德市供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力监管条例》《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能监办、建德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广大电力客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企业及供电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1.电量情况: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43.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6%;售电量31.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6%。
2.负荷数据:最高负荷73.668万千瓦,同比增长3.96%。
3.用电户数:28.4051万户,同比增长4.45%。
(二)供电基本情况
1.两率基本情况:全口径供电可靠率99.9967%;农网综合电压合格率99.998%。
2.全年停电情况:全年未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
3.故障抢修情况:全年共处理95598故障报修工单1060张,平均到达现场时间23.97分钟,故障平均恢复时间50.14分钟。
二、企业供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度建设,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成立了以副总经理为组长,办公室、营销部、发展部、运检部、调控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及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最新一次于2022年11月公司发文更新组织成员。
1.规范信息公开公示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公开公示管理,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制、公开内容、监督考核事项以及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拟定管理细则,建立信息中台机制,各方经审核后的信息汇聚至信息中台后并行转至全渠道进行公示,增加多道复核程序,确保信息公示准确、及时、同源,满足信息公示业务需求的同时,线上、线下全渠道全过程统一管控。
2.建立信息公示核查监督机制
全渠道信息公示同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开。建立信息公示核查监督机制,定期每月核查校对全渠道信息公示内容,不定期抽查全渠道信息更新情况,确保下发到位、宣贯到位、公开到位。
(二)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2022年,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建德市供电公司主要通过建德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16条。通过微信服务号、“网上国网”手机App、95598智能互动服务网站供电营业厅上墙资料、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机等进行公示公开,线上线下全渠道认真做好供电质量、停电信息、电价调整、代理购电以及业务流程等主动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公司系统所属供电企业切实做好有序用电、代理购电等有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信息发布的实效性。主要公开内容包括:
1.政府门户网站
(1)企业介绍:国网建德市供电公司企业简介、公司资质、电力业务许可证。
(2)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个不准”。
(3)停限电公告:计划停电信息公告。
(4)供电质量及“两率”:2022年度各季度供电质量及“两率”情况。
(5)电价目录及收费标准:国网浙江电力关于开展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文件。
(6)办事程序:用电业务办理程序、信息公开申请表、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等相关文件。
(7)法律法规及制度标准:供电监管办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家电网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计量标准管理办法。
(8)信息公开年报及指南:电网信息公开表、用户受电工程信息公开、企业信息公开年报、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指南。
(9)用电受电工程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等国务院、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
2.95598 智能互动服务网站
(1)停电公告;(2)营业网点;(3)用电业务办理指南;(4)电费电量;(5)政策法规;(6)最新电价公告;
3.供电营业厅
各类业务办理指南、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标牌、销售电价表、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收费标准。
4.电子服务渠道
通过“网上国网”手机 APP、“国网浙江电力”微信服务号等渠道公开电量电费信息查询、停限电公告、2022年度各季度供电质量及“两率”情况、代理购电价格信息、供电营业厅信息等内容,并受理各类办电业务。
(三)依法申请公开信息等情况
2022年,国网建德市供电公司共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向监管部门报送信息的情况
1.定期每月将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表上报监管部门,主动上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和工作机制。
2.按时报送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要求报送的营商环境监管等各类相关信息。
3.在“网上国网”手机 APP、“国网浙江电力”微信服务号上按时发布 12398 能源监管热线宣传内容。
三、下一步企业信息公开和供电服务工作开展计划
国网建德市供电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省政府、浙江能源监管办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及时上报更新信息。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系统所属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加强宣传引导,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广大电力客户、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