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182ZF430000/2023-249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2-16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建德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2-16 17:21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建德市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2022年建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全市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依法全面履职,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以数字化改革牵引医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1.全力保障省“智慧医保”系统顺利上线。今年初省“智慧医保”上线时间由原定的5月底提前至2月中旬,为确保系统准时上线,我局成立“智慧医保”工作专班,提前部署政策宣传、信访解释、舆情风险防控工作;进驻杭州集中办公点参与数据清洗、模块需求分析;上线当日全员下沉,分片区赴各医院、乡镇卫生院开展实地指导,最大程度保障“智慧医保”系统按时平稳上线,降低舆情风险。

2.加快联通“医保小智”系统,深度融入大杭州医保体系。为了进一步畅通医保咨询服务渠道,我中心加快推进“医保小智”远程办理项目建设,让参保群众和企业经办人员在获得互动交流的同时,又能体验面对面办事服务。“医保小智”已开通包括单位职工参保登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医保退休待遇审核等9项;个人事项包括职工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等14项。

3.积极推行零星报销智能审核系统。为缓解外出就医人口增加造成的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业务压力,避免传统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完全依靠人工逐条审核、人力耗费大、审核时间长等问题,提高零星报销效率,逐步推广实施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智能审核系统,使用智能零星报销操作模块进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报销。

4.着眼便捷利民,实现优化医保服务高质量。一是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建立两个中心(医保中心和行政审批中心)、四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N个银行代办点的“2+4+N”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全省“经办服务示范年”建设,打造经办服务窗口示范点及基层服务示范点,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政务服务;完善“网上办”“掌上办”服务大厅,建立健全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医保经办网点,推进医保业务下沉。深化医银合作,全市53家银行网点可办理医保高频事项,实现医保服务马上办、就近办。 二是实现杭州市域内业务全城通办。杭州市级统筹后,医保业务经办实现全杭州办件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真正实现医保业务跨县域“一窗受理”。截至12月,共受理经办杭州市其他区县市业务161笔,其中医疗费零星报销业务64笔,参保登记类97笔。借助“智慧医保”系统,浙江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实现无感办理,截至11月底,已办结1080人次。三是持续提升线上政务服务效率。今年1-12月累计线上办理比例达95.98%,累计网上办理106026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一件事”平台事项,截至12月累计办理出生一件事1360件,身后一件事3779件,公民信息变更一件事70件。创新探索“适老化”服务项目,在“容缺受理”平台的基础上,与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试点开发“医医联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中心端获取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就诊病历等资料,无需再次到医院获取,极大地提升经办效率,截至12月底,减少办事人员申请材料477份。

5.拓展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实现杭州市都市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90%以上。取消省内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按规定在省内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并直接结算,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浙里办APP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1.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省厅、市局关于医保法治建设文件,构建和完善权责明确的依法行政新机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遵照执行《杭州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依照程序科学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遵照执行《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发布、备案和清理等。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好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选择优秀执业律师担任本局法律顾问。聘请浙江杭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局法治建设,多次提出专业性建议,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

(三)不断提升严格规范执法水平
    1.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开展日常巡查、“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等,全年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100%。充分利用第三方巡查、社会义务监督员力量,以及云监控远程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来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法制审查,努力提高案卷制作质量。落实好行政执法证件报考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执法。

(四)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职能。2022年,我局认真依法履行医疗保障综合管理、基金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1.全力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工作。2022年户籍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9.5%以上。

2.突出严管严查,实现保障基金安全高质量。一是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政策,与两定机构签订信用承诺书,曝光典型案例40例,发放宣传海报450份、折页4100份。对照省、市医保局整理的前期各地飞行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对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加强现场督导,规范诊疗行为,维护基金安全。二是部门联动加强监管成效。联合公安部门查办犯罪团伙3人,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医用耗材智慧监管工作,深化“清廉医院”建设,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耗材违规收费进行核查。联合市卫健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2年共追回违规金额500.18万余元,其中行政处罚4家,罚款7.08万元。三是数据共享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与建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共享,及时办理建德户籍死亡人员停保业务及医保账户清算,2022年累计办理停保业务611人次。与建德市人民法院数据共享,及时暂停建德市判刑人员医保待遇,2022年累计处理177人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四是探索医保医疗联合查房机制。今年5月以来,我局为促进医保监督管理与临床诊疗服务深度融合,建立了医保医疗联合查房机制,即在二级及以上和部分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医院驻点岗,选派从事多年医保经办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入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对外伤病人情况核查、重点门诊科室、住院病区巡查等职能,并主动向患者宣传医保政策。2022年共完成门诊巡查23252人次,住院巡查9439人次,外伤核查3301人次,排查出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就医共210人次,涉及金额达215.92万元。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1.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方面的培训学习,充分调动全局各科室、政务公开各级负责人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全面加强和落实信息审核机制,规范上网信息发布流程。上网的信息一律要进行内容审核、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等手续,确保信息内容可公开、不涉密,不存在问题地图、严重错别字和错误政治表述等问题。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2.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利用媒体平台、门户网站、经办服务大厅等,全面宣传我市医保政策,集中曝光一批打击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持续深化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义务监督员进行条例的现场解读与专业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印制一批宣传资料,宣传海报、条例宣传折页、条例政策问答等,并且在两定机构滚动播放条例宣传视频。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新安夜学,固定党员学习日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3.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努力把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在基层,消化信访存量,遏制信访增量。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清单,加大依法定途径处理信访诉求力度,持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