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836/2023-29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3-12-22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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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七里泷景区详细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时间:2023-12-22 16:15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调整背景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七里泷景区详细规划》于2018年3月获得住建部批复。规划确定了胥溪两侧用地情况,能够较好地指导景区发展。在《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由于用地权属的相关资料缺失等情况,导致部分项目用地的出让范围存在出入,为此组织编制了《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七里泷景区详细规划修改(草案)》目前规划公示稿已形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1222日-2024年121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汇总和整理。

联系电话:0571-89606240

通讯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路91号建德市林业局

二、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针对《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建德分区七里泷景区详细规划(2016-2025)》中与忠宝(胜奇山庄)、甘家(玫瑰园)相关用地地块进行局部修改。详规规划面积103.72平方千米,调整范围面积2.41平方千米。

三、调整内容

1、调整用地边界,总体建设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建设规模略有增加。

1甘家(玫瑰园)地块:

调整地块B4-1范围,用地性质为乙14/13/15,用地面积为0.67公顷,建筑量4000平方米,容积率0.6。

风景游赏用地边界调整,面积不变。

交通与工程用地涉及绿道改线。

(2)忠宝(胜奇山庄)地块:

调整地块B2-1范围,用地性质为乙14,用地面积为0.45公顷,建筑量1985.4平方米,容积率0.45。

新增地块B2-4,用地性质为乙14,用地面积为0.29公顷,建筑量2816平方米,容积率1.0。

本次调整建设用地面积总量保持不变,建筑规模增加3682平方米。

按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GBT51294-2018》高级宾馆建筑面积为80-120m²/间,本次规划范内B4-1-乙14/13/15、B2-1-乙14、B2-4-乙14三个地块(用地面积1.41ha,建筑面积约8471.4m²)为宾馆设施用地,共安排旅宿床位100床,综合建筑面积约为84.7m²/间。

2、同步修改分级保护规划游赏交通规划等相关内容。

3修正地块控制表格床位数据。根据床位测算,溪西畈旅游点的床位安排为溪西畈(方外)100床,甘家(玫瑰园)50床,忠宝(胜奇山庄)50床,原详规在用地单元表格中床位数与测算数据对应有误,本次调整已修正。

 

附表一、B2地块(忠宝)用地指标对比

原详规

2020年评审版

本次规划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ha)

容积率

建筑量

(m²)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ha)

容积率

建筑量

(m²)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ha)

容积率

建筑量

(m²)

B2-1-乙14

0.53

0.3

1590

B2-1-乙14

0.44

0.6

4380

B2-1-乙14

0.45

0.45

1985.4

B2-4-乙14

0.29

B2-4-乙14

0.29

1.0

2816

B2-2-甲13

0.39

0.05

195

B2-2-甲13

0.39

0.05

195

B2-2-甲13

0.39

0.05

195

B2-3-甲13

0.92

0.05

460

B2-3-甲13

0.92

0.05

460

B2-3-甲13

0.92

0.05

460

小计

1.84

/

2245


2.04

/

5035


2.05

/

5456.4

 

附表二、B4地块(甘家)用地指标对比

原详规

2020年评审版

本次规划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ha)

容积率

建筑量

(m²)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ha)

容积率

建筑量

(m²)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ha)

容积率

建筑量

(m²)

B4-1-乙14/13/15

0.87

0.3

2610

B4-1-乙14/13/15

0.87

0.3

2610

B4-1-乙14/13/15

0.67

0.6

4000

B4-2-甲13

1.18

0.05

590

B4-2-甲13

1.18

0.05

590

B4-2-甲13

0.34

/

0

B4-3-甲13

0.37

/

0

B4-4-甲13

0.47

/

0

小计

2.05

/

3200


2.05

/

3200


1.85

/

4000

 原土地利用规划


111.png

土地利用规划修改后

 22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