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德市农业标准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函〔2023〕87号)
时间:2023-11-07 10:22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建德市农业标准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建德市农业标准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1号)《浙江省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关于公布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践试点名单的通知》(浙农专班发〔2022〕3号)《杭州市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杭委农办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农业强市计划,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农业‘双强’”“数字化改革+强村富民集成”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为先导,积极引导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优化土地要素合理配置,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合理确定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和招引项目标准,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探索实行农业标准地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努力提高农业市场化、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加村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实现业旺村强民富。

2022年至2024年,计划实施投资项目100个以上,总投资10亿元以上,新建农业标准地10万亩以上,实现全市土地流转率85%以上,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流转率达到100%。村集体经济总收入突破4亿元大关,经营性收入稳定在2亿元以上,实现“8050”村全域全覆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

2022年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工作任务,建成农业标准地3.5万亩以上,盘活闲置农房400宗以上,培育新型农业主体100家以上、农创客500人以上,带动村集体经济年增收1000万元以上。

2023年新建农业标准地3.5万亩以上,盘活闲置农房500宗以上,培育新型农业主体200家以上、农创客500人以上,带动村集体经济年增收2000万元以上。

2024年新建农业标准地3万亩以上、盘活闲置农房500宗以上,培育新型农业主体200家以上、农创客500人以上,带动村集体经济年增收3000万元以上。

通过三年建设,农业标准地在全市全面推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机械化率、土地亩均产出明显提高,创建成为全省农业标准地改革示范县市。

二、工作举措

(一)创新农业标准地类型。根据前期农业标准地建设经验,结合我市“1+3+X”农业产业体系,创新推进农业标准地“131”工程(“1”:粮食标准地,种植水稻、小麦、油菜等粮油作物。“3”:草莓标准地,连片设施化草莓种植基地,需轮作一季粮食作物;茶叶标准地:提升改造原有茶叶园区,并利用园地资源发展茶叶标准地;农村标准房,盘活农村闲置农房,包含集体用房、辅助用房等,逐步推广到厂房、学校、停车场、旅游设施等乡村闲置资产。“1”:“一镇一业”特色农业标准地,包括蛋鸡标准地、药材标准地、水果标准地、蔬菜标准地、莲子标准地等)。各镇、村在推进期间鼓励结合自身实际探索更多农业标准地类型。(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二)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基础上,积极采取委托流转、土地租赁、谷物计价、折价入股、保底分红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和支持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村集体进行整村、整组、整畈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鼓励村集体和市镇两级国有平台、强村公司通过意向协议等创新方式对土地经营权进行预流转,建立土地流转储备库。完善土地连片流转激励机制,强化土地流转合同管理,落实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监管,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市农业农村局、杭州两山公司、市国资管理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建德支行、各乡镇街道)

(三)提升土地标准化水平。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产业布局规划基础上,鼓励由村集体、强村公司、国有平台等主体对流转土地按照产业发展要求或经营主体需要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完善农田“路沟渠”基础设施和生产经营必要的配套设施,重点突出“小改大”“坡改平”“弯改直”等宜机化改造,有序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连片50亩以上的标准地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两山公司、市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四)深化农业双招双引。建立农业标准地招商项目储备库,依托建德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对建成的农业标准地按照设定的产出效益等对外进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建立农业标准地招商引资净地标准和项目服务联系机制,加强对农业标准地招商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融资担保等服务,确保经营主体签约即可开工、生产无障碍。鼓励村集体利用建设用地资源和盘活闲置农房,通过先建后租或以建代租形式与标准地主体合作。加强“建德师傅”和“农创客”培育,构建农业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社会化服务体系。(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人民银行建德支行、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项目服务保障。根据全市农业标准地建设布局,同步推动农业“双强”赋能,配套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强化对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的服务。依托“建村钉”掌上平台,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供销、金融、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多项业务,建立农业标准地闭环管理机制,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实现全流程管理。针对入驻农业标准地的农业项目,乡镇(街道)按程序优先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市级每年安排40亩用地指标,用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深“农业+”文章。(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总社、市数据资源服务中心、杭州两山公司、市国资管理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建德支行、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步骤

(一)探索创新阶段(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

1.加强调研:研究制定农业标准地建设相关政策(汇总现有省市及本市级各部门政策,梳理形成一套政策体系)。

2.制定标准:研究制定各类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建设标准和项目招商标准,形成一套标准体系。

3.体系建设:建立土地流转储备库、农业标准地项目库机制,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培育“建德师傅”和“农创客”,布局农业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试点启动阶段(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

1.争取试点:编制实施方案,积极争取浙江省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践试点、浙江省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和浙江省2022年农业农村重大投资激励。

2.谋划方案:总结草莓标准地改革经验,研究谋划各类农业标准地实施方案(提出目标任务、重点项目、政策需求三张清单)。

3.明确分工:细化各类具体实施方案和分工责任清单,建立专项推进小组。

4.阶段任务: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工作任务,建成农业标准地3.5万亩以上,盘活闲置农房400宗以上,培育新型农业主体100家以上、农创客500人以上,带动村集体经济年增收1000万元以上。

(三)整体推进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底)

1.全市推进: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试点推进会,积极承办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启动现场会,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建设,力争杭州市复制推广。

2.全面建设:实施土地整村、整镇连片流转,整合各类资金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有序推进8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连片50亩以上的标准地建设。

3.开展比拼:阶段性开展全市农业标准地建设比拼活动,通过比拼项目谋划、创新做法和改革绩效等,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4.完善监管:依托建村钉、数智草莓等应用,探索建立农业标准地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系统。

5.总结完善:打造“农业标准地改革+农业双强,数字化改革+强村富民”新亮点,选树一批改革促富典型案例。

6.阶段任务:建成农业标准地3.5万亩以上,盘活闲置农房500宗以上,培育新型农业主体200家以上、农创客500人以上,带动村集体经济年增收2000万元以上。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底)

1.持续推进:农业标准地在涉农乡镇(街道)继续推行,涉农重大产业项目原则上以农业标准地项目方式推进,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亩均产出率、农业机械化率明显提高

2.建章立制:总结可借鉴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农业“标准地”建设行业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打造建德标准地建设标志性成果。

3.阶段任务:建成农业标准地3万亩以上、盘活闲置农房500宗以上,培育新型农业主体200家以上、农创客500人以上,带动村集体经济年增收3000万元以上

四、建设内容

(一)制定目标任务。根据标准地建设年度任务要求,制定农业标准地建设目标任务清单,将土地流转、闲置农房盘活、农创客培育等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倒逼工作推进。

(二)推进项目建设。梳理农业标准地建设重点项目清单,高标准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地项目,同时结合标准地建设大力推动农业“双强”行动和数字化改革,建设一批标准地基础上的农业“双强”项目和数字化应用场景,用科技、机械、数字化为产业赋能,将农业标准地打造成为推动产业发展、带动强村富民的坚实产业平台。

(三)强化政策支撑。根据农业标准地“131”工程,分别制定粮食、草莓、茶叶等标准地建设实施意见,在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方面进行新探索,总结新模式、新机制,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建德辨识度的可学、可看、可复制推广的标志性成果。

(四)规范准入机制。制定建德市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和招商标准,向市场投放产权清晰、配套完善的农业标准地,以促进项目及时落地,防止土地闲置,让农业标准地尽早发挥经济效益。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工作专班,市委副书记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项任务量化到部门、量化到基层。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总结推广宣传,形成各级高度重视、市镇村三级联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2.加大政策整合。加大涉农资金项目整合力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与农业标准地建设一体谋划、同步实施。优先将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冷链物流(产地仓)等产业类项目落在农业标准地上。

3.强化服务保障。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实行农业首席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分级分项目对口联系和“一对一”指导机制,整合科研、推广、生产等技术力量,分产业、分品种建立试验示范和技术创新团队,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三服务活动,强化对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的指导服务。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支撑,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农业标准地社会化服务体系。

4.强化考核激励。把农业标准地建设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来抓,纳入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全市综合考评体系,建立健全联合督查、交办督办、跟踪问效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