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作废公告(王安梅)
时间:2023-10-18 09:51 来源:登记科 浏览次数:

根据所有权人王安梅申请,坐落于梅城镇总府街3110土地面积14.0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建国用(2003)字第0219-001以上权证遗失。按国家有关规定无异议的,登记机构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