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641/2023-244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1-09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9 16:50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特编制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文件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的问题,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不断完善《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清单》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务工作信息863条,包括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集中采购、局工作信息等内容。同时加强水、气、噪声等环境质量信息的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6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均按法定程序完成答复。2022年依申请公开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梳理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政策文件信息管理,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对政府网站提出合理建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2022年,虽然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注销“建德生态环境”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但持续坚持不断挖掘生态环境宣传公开渠道,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做好主题宣传,提升政策解读效果。按要求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遵守《2022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就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作出的部署,持续做好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做到每天巡查、每周自查自纠,对所有栏目进行排查评测,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科室逐项整改,确保门户网站内容合规标准。2022年开展了信息公开评议和相关考核,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在市政府的部署和指导下,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逐年加大,但也存在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信息公开尺度把握不够准确、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等问题。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改进完善:

1.确保规范准确公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对各类环境信息进行梳理和细化,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限,确保各类环境信息准确规范、及时高效公开。

2.加强重点信息公开。一是对照环境及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准确、有效公开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办理时间,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三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重点信息的公开工作。

3.强化公开培训引导。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组织开展多渠道、多种类、多层次的培训,不断强化单位各科室、中队、监测站信息公开的意识,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让社会更好了解生态环保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